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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更新时间:2024-04-10 18:34:1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通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以及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居住证明)取得地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参加居民医保,以下是通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通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通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哪些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以及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居住证明)取得地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参加居民医保。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何参保缴费

参保: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居住证明)取得地,携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开发区户口)、居住证(居住证明),在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

缴费:由医保经办机构将缴费相关信息发送至税务部门,参保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医保费(税务窗口或“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如何规定

缴费基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可自愿选择按照8%比例缴纳(有个人账户),或者按照6%比例缴纳(无个人账户),按自然月核定并预缴次月医保费。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等待期如何规定

首次参保或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从缴费成功次日起计算。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之日起暂停相应的医疗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补缴的(补缴不收取滞纳金),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产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需重新开始缴费,按人员新参保政策执行,中断缴费期间医保费不可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障待遇不予追溯。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何建立医保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单建统筹或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单建统筹是指参加只享受统筹基金支付政策,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是指参加享受统筹基金支付政策,同时建立个人医保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