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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更新时间:2024-04-13 20:22:5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金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是金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金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金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参加本地灵活就业参保:

(一)劳动年龄段内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统筹地户籍城乡灵活就业人员。

(二)统筹地无雇工的劳动年龄段内个体工商户。

(三)劳动年龄段内,在统筹地实际缴费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统筹地户籍人员。

(四)统筹地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参保的劳动年龄段内其他人员。

具体办理地点和办事材料,请看↓

事项名称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办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光南路1329号)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申报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咨询电话

0579-82193387

二、金华没有工作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吗

以上人员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只需办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业务,按月正常缴纳社保费即可。

线上办理:

▲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登录手机“浙里办”APP,搜索“灵活就业参保”,找到“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事项,在线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外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提前完成就业登记即可按上述办法正常参保。登录手机“浙里办”APP,搜索“灵活就业登记”事项,自主申报灵活就业登记(需先行办理居住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用营业执照代替居住证);点击“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事项,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线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外地户籍的还需带上居住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带上营业执照办理),就近前往各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现场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温馨提醒各位参保人:完成参保登记后,您可委托银行按月扣缴,或使用支付宝、微信搜索小程序“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在线完成缴纳,记得按时缴费哦!

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和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有何区别

1.参加险种不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

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则可以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灵活就业人员不纳入失业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因此,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只能选择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2.缴费金额不同

用人单位的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

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参加社会保险,一是不用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二是参加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