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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更新时间:2024-04-28 17:57:0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临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是临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临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临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答: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临沂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执行新的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的最高为21207元、最低为4242元。

2.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线上缴费流程:

第一步: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等各缴费渠道,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灵活就业”。

第二步:选择“医保自主申报”进行申报。

第三步:点击“增加人员”,录入参保人员信息。

第四步:选择险种,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在缴费年月范围内自主选择),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选择缴费基数,点击“缴费”,确认缴费。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已开始申报 

补贴期限

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至3年;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指: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者,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日起享受。

已享受过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再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应将两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

补贴标准

根据临财社〔2019〕9号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本人缴费的2/3”的规定和本年度就业资金筹集情况,市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0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执行。

申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者须在临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即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以外,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的。主要包括个体经营(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从事新就业形态就业(主要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就业,但未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等。

申请者须在市社保中心、市医保局参保,并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三、申请办理有哪些程序

个人申请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且个人缴费等上述条件的,据实填写《临沂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签署个人承诺后,持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大厅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申报表》可从临沂市人社局网站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由受理窗口现场提供)。

受理查验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查询相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将有关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与系统数据库比对、甄别。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部门协查、社会公示

申报信息核查汇总整理后,分别与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含个体工商户)、企业参保缴费数据库等比对,甄别个人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参保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提交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补贴拨付

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