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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失业金领取标准,株洲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3-08-22 22:19:5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株洲失业金领取标准,株洲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2018年株洲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多少以及领取时间多长,本文高考知识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株洲失业金领取标准,株洲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的相关知识。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城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由1182元/月调整为1343元/月,月标准提高161元。县市区也同时进行调整,今年8月1号开始执行。

根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和《关于株洲市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城市四区即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182元/月调整为1343元/月,月标准提高了161元。云龙示范区参照城市四区标准执行。醴陵市、株洲县、攸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063元/月调整为1216元/月,月标准提高了153元;茶陵县、炎陵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961元/月调整为1088元/月,月标准提高了127元。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军介绍:“根据省文件,保险发放标准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之前我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580元,那么失业保险也跟着上调,就是乘以85%,也就是目前的1343元。”

此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如累计缴费1到5年、5到10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分别为12个月、18个月和24个月。“只要所在单位替员工缴纳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后,所在单位15天以内必须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通过审核后,我们经办机构会给失业人员发放一张‘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他可以凭相应证件到社区的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