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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更新时间:2024-02-22 18:24:1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延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有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同时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以下是具体内容参考。

延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一、延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申请对象

延安市常住户籍居民

二、申请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同时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四)制证照片(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电子制证照片)

(五)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证明。

(六)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三、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二)商务:延安市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赴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2、异地户籍人员申请商务签注的还需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探亲:赴香港或澳门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需提交下列资料:

1、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2、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在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四)逗留:赴香港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其他: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的,申请“其他”签注,提交与以上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换发、补发

申请人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一)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三)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四)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五)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六)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五、办证时限

(一)首次、重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持证单独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

(二)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二、延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延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延安市双拥大道中段

咨询电话:0911-2906452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延川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延川县延川镇上杨家湾村3号

咨询电话:0911-8400036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安塞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安塞县真武洞镇一道街前街

咨询电话:0911-6211975

工作时间:1-3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至17:30

延安市吴起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吴起县刘渠子村陈蒿湾台

咨询电话:0911-7613101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富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富县富城镇正街61号

咨询电话:0911-3215847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延长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延长县城关镇东街

咨询电话:0911-8612038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子长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子长县石窑坪小区

咨询电话:0911-756811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30

延安市志丹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志丹县保安镇朝阳街9号

咨询电话:0911-6634922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甘泉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甘泉县城关镇迎宾路216号

咨询电话:0911-4222207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洛川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洛川县凤栖镇中心大街中段

咨询电话:0911-3621637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宜川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宜川县党湾街6号

咨询电话:0911-4627465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黄陵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黄陵县轩辕大道西口

咨询电话:0911-5596660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延安市黄龙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延安市黄龙县石堡镇政法路1号

咨询电话:0911-5626545

工作时间:1-3月、10-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304-6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