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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更新时间:2024-02-29 19:46:1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龙岩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有《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居民户口簿,以下是具体内容参考。

龙岩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一、龙岩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 

1.概述

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即国家移民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2.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应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应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并登记本企业机构需申办商务签注的人员名单。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五)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六)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3.享受待遇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

4.申请说明

由本人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一)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陪同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应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及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香港或澳门探亲、商务、逗留、其他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三)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及户口所在地申请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注,因老、幼、病、残、孕等特殊困难确需代办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四)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劳务经营公司应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

(五)内地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或者澳门向深圳或者珠海签证办提出申请的,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5.开始申请

5.1申请材料

(一)内地居民可按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3.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居民户口簿。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上述第1、2、3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5.现役军人,除提交上述第1、2项申请材料外,还应交验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并提交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

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上述第1、2、3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5.现役军人,除提交上述第1、2、3项申请材料外,还应交验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并提交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三)与申请往来港澳签注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1.探亲:

(1)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2)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3)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4)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5)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6)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7)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8)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向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

(1)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

(2)企业机构人员还应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商务邀请函、商务合作文件)。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逗留: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应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应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香港证件的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赴澳门随任,应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4)赴澳门就学,应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5)赴澳门就业,应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应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澳门证件的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应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其他:

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应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应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2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接受指纹信息采集,接受面见和询问。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

2.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

3.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6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7.常见问题

1.请问一下办理护照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具体需要多少钱?

答:您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降低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普通护照由每本160元降为每本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由每张80元降为每张60元,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2.为何要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答:近年来,内地与港澳的交流联系日趋密切,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人数持续增长,群众办证和通关还有不少不够便利的地方。对往来港澳通行证进行电子化改革,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提高证件签发及口岸查验效率,增强证件安全性的需要。 

3.新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和使用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申请新版通行证需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如持证人希望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还应在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不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

持证人在使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或接触高热、强光、强磁场环境。

二、龙岩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龙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通讯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

咨询电话:0597-222087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