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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23 21:50:3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巴彦淖尔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18年巴彦淖尔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比例是多少?巴彦淖尔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巴彦淖尔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事项名称:生育保险待遇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条例》。 

标准:

1、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丽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2、生育津贴:

(1)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2)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办理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2、生育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及复印件; 

4、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一孩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二胎的需出具合法生育证明;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结算发票原件; 

6、难产(侧切)、剖腹产的,提供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 

7、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应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任何一方)复印件; 

8、企业单位(0.5%)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申报待遇者,需提供单位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证明。 

办理地点:市、旗县区社保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0478)8527326,(0478)8527335 

办理流程: 

①工伤生育科接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初审、科长复审签字→②监审科稽核→③财务科审核→④分管局长审签→⑤局长审签→⑥财务科支付。 

责任部门:各旗县区社保局。 

办理时限: 

1、企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应在生育之日三个月后申报; 

2、用人单位或生育职工应当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不予办理。 

3、1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情况: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