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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15 18:59:0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钦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18年钦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比例是多少?钦州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钦州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钦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参保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二)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在计划内的(顺产、难产、流产、引产、放环术、取环术、复通术、绝育术);

(三)参保单位男职工配偶属农村或待业,没有享受生育费用报销的。

钦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分娩(顺产或剖宫产)

1、《钦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身份证、《结婚证》;

3、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符合生育二孩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二孩生育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产妇住院收费收据;

7、产妇《医院诊断证明书》;

8、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但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还需女方无工作证明。

二、终止妊娠(流产)

1、《钦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超声波检查报告单》;

3、相关门诊或是住院收费收据;

4、《医院诊断证书》或《计划生育证明》;

5、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但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还需提交《结婚证》及女方 无工作证明。

三、其他计划生育手术

1、《钦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相关门诊或是住院收费收据;

3、所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4、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但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还需提交《结婚证》及女方 无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