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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28 07:21:3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黔南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18年黔南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比例是多少?黔南州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黔南州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一、社保局中心端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一)参保女职工分娩及并发症、妊娠并发症住院

1、申报时限:一般情况下在医疗终结后六个月内申报

2、申报材料:

(1)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特殊情况下的单位证明(含突发疾病的单位证明)以及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开户银行存折及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尽量提供贵州银行)。

注:相关原件(居民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用于与复印件比对无误后退还申报人员,复印件留存社保经办机构,下同。

3、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保女职工宫外孕(含流产、引产、上环、取环、输卵管再通、结扎术,参保男职工输精管再通、结扎术等)住院

1、 申报时限:一般情况下在医疗终结后六个月内申报

2、申报材料:

(1)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及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承诺书(输卵管输精管再通);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特殊情况下的单位证明(含突发疾病的单位证明)以及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开户银行存折及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尽量提供贵州银行)

3、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三)参保女职工门诊费用(产前检查、流产、引产、上环、取环、输卵管再通、结扎术,参保男职工输精管再通、结扎术等)

1、申报时限:一般情况下在医疗终结后六个月内申报

2、申报材料:

(1)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处方及有效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承诺书(输卵管输精管再通);

(4)《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产前检查);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前检查);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情况下的单位证明(含突发疾病的单位证明)以及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开户银行存折及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尽量提供贵州银行)

3、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四)参保女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

1、申报时限:。一般情况下在分娩结束后六个月内申报

2、申报材料:

(1)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及分娩发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特殊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开户银行存折及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尽量提供贵州银行)

3、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五)参保男职工的配偶符合政策生育

1、 申报时限:一般情况下在配偶生育后六个月内申报

2、申报材料:

(1)加盖医院公章的配偶生育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及分娩发票原件;

(2)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单位出具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街道社区居委会出具无业的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开户银行存折及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尽量提供贵州银行)

3、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六)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说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政策内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规定的产休假期内,应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但与本人工资不重复享受。其中:

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

2、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

二、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申报。

1、申报时间: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2、申报材料:定点医院申报的《贵州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清算表》。

3、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三、转诊转院备案登记

1、申报材料:

(1)就医所在地级别最高定点医院按要求填报《黔南州转诊转院申请审批表》或特殊情况下的单位证明(含突发疾病的单位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紧急转院来不及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手续的,允许病人在转出(含省内及省外转院)后15天内按照转诊转院要求补办审批手续,超过15天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降低相应比例报销。

2、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服务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服务机构名称: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服务机构地址:都匀市民族路35号(州博物馆三楼)

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生育保险待遇审理科:0854-8253446

基金财务科:0854?8252333

黔南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