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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21 14:54:2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临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18年临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比例是多少?临沧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临沧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报销的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则生育保险报销完成。

报销的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材料等。

计算办法

临沧市生育保险报销的金额=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

顺产1300元,难产1600元,难产剖腹23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250元,满4个月流产的500元;女职工未生育,怀孕后习惯性流产,每次按300元医疗费包干使用;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流产非医疗事故死亡的,可给予一次性善后补偿费3000元;对男职工的妻子在农村或无固定收入且属计划内生育的,凭单位、医疗机构及计生部门的证明一次性给予800元的生育补助费。

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