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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17 13:33:2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西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2018年西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报销比例是多少?西宁生育津贴怎么发放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西宁生育保险相关信息。

西宁生育保险报销怎么计算

生育医疗费由西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由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决定。

1、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西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2、生育津贴:

(1)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2)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报销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险,履行了缴费义务;

二是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报销材料

产前检查补助:

《西宁市城镇工生育保险备案表》

生育险待遇:

生育人员的相关证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单

报销流程

参保人只需携带经生育险经办机构盖章的《西宁市城镇工生育保险备案表》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检,其产前检查补助就可以做即时结算,产后再无需申报。

单位经办人在职工生育后申报待遇时,无需再携带产前检查费的相关资料,只需携带生育人员的相关证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单即可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地点

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西宁市昆仑路37号国际商务大厦

电话:0971-164401

城东区社保局

地址:西宁市昆仑东路188号

电话:0971-817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