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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17 02:19:1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鹤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鹤岗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鹤岗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鹤岗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造成职工生育贴、护理假津贴降低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由谁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鹤岗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萝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迎宾街附近

萝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迎宾街4号附近

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北红旗路71号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北红旗路附近

中共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地址: 北红旗路附近

三、鹤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生育女职工须持以下要件办理:

(1)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出生证明复印件;

(5)出院证原件;

(6)用药清单原件;

(7)出院票据原件;

(8)病历复印件。

2.业务经办人员负责对医疗费及津贴待遇标准进行初审。

3.科室负责人复审。

4.稽核科复核。

5.主管局长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6.基金管理科负责待遇支付。

四、鹤岗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女职工孕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等费用(统称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报销。正常产的500-700元,难产的800-1200元,剖腹产的1000-2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不超过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各地在上述控制幅度内,可依据当地医疗费支付水平,合理确定具体的适合当地实际的控制数额。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超过上述标准的由职工个人承担。对生育期间或手术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如大流血、并发症)等医疗费过高的,须凭医疗证明和有关部门鉴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后,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