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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23 15:42:4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上海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海生育险要交多少才能报销?满一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上海市对于生育险交多少钱没有具体的限制,只要连续交满12个月就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可以不交吗

生育保险费是为保障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因此,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费是由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计算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因此,在社会保险中,个人只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上海生育险如何报销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2、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3、报销地址: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沪生育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申领条件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产假待遇?

流产假待遇?

TIPS:

1.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申请材料

①生育妇女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③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④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⑤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注: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怎么办理?

上海市户籍生育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而符合申领条件的

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则到本人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所需材料

①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②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

③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④本市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例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⑤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应当提供由本市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或者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或者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再生育的证明;

⑥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特殊情况?

户籍地与居住地均在外省市的生育妇女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被长派到邻省工作,户口也不在本市,这样户籍地与居住地都在外省市的宝妈怎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呢?

注:户籍地与居住地均在外省市的生育妇女无需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可提供以下材料:

户籍地与居住地均在外省市的生育妇女无需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可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可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以及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③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④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⑤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其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符合再生育条件的,需携带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

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生育保险待遇依然可以到就近的区社保中心申领,同时就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也可以申领了。当然,因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先至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那么在领取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后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处便可办理所有业务,相对更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