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生育保险 > 正文

南充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6-16 19:28:57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南充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南充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南充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南充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生育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

6、出院记录;

7、出院结算单;

8.其他材料。

南充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女职工在领取生育保险费用时应带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填写《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于每月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并进行报销申请;经审核后,审核合格的,机构进行结算并给予一次性计发;确认后则报销完成。

南充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