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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及养老金计发办法说明

更新时间:2023-08-20 00:39:1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宝鸡市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议提出,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市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的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改革的范围是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实施意见》提出,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征收,单位缴纳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实施意见》指出,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中人”养老待遇、“新人”养老待遇、“老人”养老待遇、离休人员养老待遇、缴费年限不足人员待遇等多种方式计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出席会议并就此项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养老保险体系改革条件逐渐成熟、公平养老的社会共识逐渐凝聚的结果。一年来我市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准备,目前改革已经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马?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改革全面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落实同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