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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退休职工2019涨养老金最新消息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17 12:40:2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湖北退休职工2018涨养老金最新消息方案

湖北人,你的工资可能要涨了!快来算算你能涨多少?

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省人社厅于近日发布新的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基准线:平均工资增长8%

上线:平均工资增长10%

下线:平均工资增长3.5%

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下面荆楚君跟大家分析分析,

指导线到底是怎么涨工资的?

咱湖北职工能涨多钱呢?

涨多涨少,看企业

假设有吃瓜群众老王、小敏、小李三个人,分别在不同的企业工作,他们的工资均为4000元。我们来算算他们都能涨多少钱:

老王

原月薪:4000

所在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

应执行指导线:基准线(涨薪8%)

月薪可涨:4000×8%=320元

湖北企业职工注意!你的工资要涨了!2月起,还有一大笔钱能领!

小敏

原月薪:4000

所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

应执行指导线: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涨薪区间为8%~10%)

月薪可涨:4000×12%=480元

湖北企业职工注意!你的工资要涨了!2月起,还有一大笔钱能领!

小李

原月薪:4000

所在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

应执行指导线:可低于下线(涨薪3.5%),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月薪可涨:4000×3.5%=140元

企业:30天内制订方案

各类企业应当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天内,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工资指导线编制或调整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企业向全体职工公示并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管理标准,不得借调整工资增加原有劳动定额。

值得注意的是,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垄断性行业和企业,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从严控制其工资增长。

还有一个好消息

国家定了!

2月份开始,

有一大笔钱领!

企业年金将能领取了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及企业缴费的投资收益都可完全归属职工个人。

职工法定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死亡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还可以继承。

《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缴纳年金有三层意义

可以弥补养老金不足,退休后多领一份退休工资。

年金采取的是专业信托的模式,与其把钱存在银行,不如那一部分钱缴纳年金,无论是利息还是安全性都比银行要好。

年金的投资渠道十分多元,由专业的机构投资运营,能参与所有的市场和投资品种,充分分散风险,获得稳定收益。

之前知乎上有网友做过一个测算??

对于一个30岁左右的男性员工,企业加上个人月缴费1000元左右,假设其未来工资不增长,平均年投资收益率稳定在6%,60岁退休后,其个人账户的资金规模可达100多万,如果未来其工资收入增加,这笔钱变成200多万也是非常有可能的事。

不过,以上的测算是在一个假设状态下的估算,毕竟每个人的工资会涨,养老金政策也许还会有变化哦!

企业年金是什么?

《办法》明确,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企业年金基金如何筹集?

《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账户管理怎么办?

《办法》要求,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办法》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并明确了几种例外情形。

企业年金待遇如何领取?

《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企业年金办法》有关情况进行解读,可上下滑动查看↓↓↓

建立企业年金对企业及其职工有什么作用?覆盖范围有哪些?

答: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企业年金办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及其职工。

需要说明的是,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等。

《办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因此,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采取什么形式的管理模式?

答:

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企业缴费分配给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资运营,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建立企业年金有什么条件和程序?

答: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企业和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而后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企业年金遵循信托法原则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后,企业和职工(合称委托人)应当选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管理合同签订后,受托人应当委托具有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投资运营和托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规定分工协作,共同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依法合规运营和保值增值。

企业年金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可以变更、终止?

答: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参加人员、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账户管理、权益归属、基金管理、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方案的变更和终止、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实践中,企业确实有变更和终止企业年金方案的需求

《办法》规定,企业与职工一方可以根据本企业情况,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经协商一致,变更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以及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企业年金方案变更和终止所需材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规定执行。

企业是否可以中止缴费?对恢复缴费和补缴有无规定?

答:

《办法》明确,企业在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情况下,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

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的年限和金额。

这样规定,既符合企业年金的运行实际,体现了企业年金制度的灵活性,以及对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尊重和照顾,又有利于企业及职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补缴中止的缴费,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企业年金权益。

企业年金权益归属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答:

实践中,对于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年金方案普遍设置了归属于职工个人的规则,但一些企业年金方案设置的归属规则不够合理,不利于保护职工权益。

《办法》兼顾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企业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规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全部归属于职工的期限不超过8年,并明确了几种例外情形。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答:

为保障流动就业职工的企业年金权益,《办法》在完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与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的规定。

即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职业)年金;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另外,《办法》还明确了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后,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转移办法。

企业年金的领取方式有哪些?

答:

与职业年金办法基本一致并保持适当灵活性,是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的特点。

一是倡导按月领取

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

二是允许分次领取

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

三是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

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

四是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

2018养老金上调板上钉钉

养老保险制度明年有重大调整!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透露,全国各地已经基本实现了省级统筹,将先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考虑到2018年经济增长率将会在6%-7%之间,而社会平均工资也将上调,养老金也会相应有所上调!所以2018养老金上涨已是板上钉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