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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关于贵州省退休人员涨工资改革方案提案解读【最新】

更新时间:2023-08-23 21:36:1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贵州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细则贵州退休年龄规划及企业养老金上涨政策最新解读

贵州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3月31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我省87万企业退休人员。

《通知》明确,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予以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对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退休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单独予以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不同时间段,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按照上述办法调整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予以累加照顾:截止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每人每月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通知》规定,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比照退休人员的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从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对企业退休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60元的,补足到560元。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退职生活费后,退职生活费(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35元的,补足到535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贵州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一、从1月1日起,对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2、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月最低增加30元。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60元。

(三)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个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6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

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3、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二、企业退职人员比照上述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三、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四、从1月1日起,我省月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550元,退职人员月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490元。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贵州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10%左右

报告摘要: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百姓愿景:“听说我们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要调高啦,真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合肥一企业退休职工罗女士对此充满期待。

人社部此前的消息说,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幅度在10%左右,预计最快3月就会发布调整方案;“养老金并轨”细则各省将陆续出台,并带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加大基本工资的比例,将津贴补贴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工资范畴。

2015养老金调整最新: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怎么算

养老保险: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120=900块?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

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

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也许你会说,如果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劳动保障部门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一般这种情况下政府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有打算转的人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