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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春征兵报名时间及当兵条件政策退伍待遇

更新时间:2023-08-16 23:19:4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宜春征兵报名时间及当兵条件政策退伍待遇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争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和抱负。那么2019年宜春征兵报名时间及报名网站入口是什么呢?本文现代知识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宜春征兵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由于2019年宜春征兵的最新消息官方暂未公布,小编本文整理的为2018年宜春征兵相关信息供读者参考,务必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登记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gfbzb.gov.cn)参加兵役登记(截止6月30日前),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到户口所在镇(街道)武装部确认。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应当登录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网上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参加应征报名。

初检初考:在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应征后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征公民,由户口所在镇(街道)武装部组织身体初检、政治初考。

体检政考:通过初检初考的应征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兵役登记证、户口簿和近期1寸免冠照4张到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并接受公安、教育等部门展开的政治考核。

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由所在镇(街道)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

役前训练:定兵前,参照部队教育管理模式,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应征青年组织5-7天的适应性训练。

预定新兵: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考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体检、政考合格的应征青年由县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择优批准入伍,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政策优待。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还要将加盖有县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宜春市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开始,6月30日前将完成兵役登记任务

享受“四个优先”政策:

●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优先体检政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享受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相关手续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和就读高校负责办理。

考研升学好处多:

●加分: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免试读研: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择业就业优待多多: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全省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为鼓励大学生报名应征

宜春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原有优待政策的基础上

于2016年出台了以下优惠政策

●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以该大学生义务兵所在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上浮10%为基数,按照大专增发基数的20%、本科增发基数的30%的标准发放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进疆、进藏大学生义务兵按照基数的2、3倍发放。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招聘。从2017年起,每年从市、县两级所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面向社会招聘岗位中预留不低于5%的岗位,专门用于招聘录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每两年组织一次专场招聘会。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落户宜春市,在部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础工作经历,服现役时间计算为工龄。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在宜春市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