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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柳州征兵报名时间及当兵条件政策退伍待遇

更新时间:2023-08-24 16:22:2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柳州征兵报名时间及当兵条件政策退伍待遇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争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和抱负。那么2019年柳州征兵报名时间及报名网站入口是什么呢?本文现代知识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柳州征兵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由于2019年柳州征兵的最新消息官方暂未公布,小编本文整理的为2018年柳州征兵相关信息供读者参考,务必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征集对象:

主要以高中毕业(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大学生入伍。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高校新生、高校在校生,年龄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年满17至24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年龄年满17至22周岁。

征集时间具体安排:

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男青年从1月10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女青年从6月初开始报名。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隆安县从6月初开始,分批次展开大学生士兵征集工作,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报名应征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填写兵役登记信息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其他青年只能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建议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以便征集工作开展)。

2、打印表格

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代款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在校生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时已打印并提交过的不再打印。

3、初检初审

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

在初检初审合格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在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体检政审

8月初开始,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6、优待政策办理

批准入伍的,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其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学校所在地征应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1个月以内,由家长持《应征公民伍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民政部门登记。

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兵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除享受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外,还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一)选用培养

1.士兵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2.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优先录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转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3.报考军校: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根据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4.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二)考试入学

1.升读本科: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升读研究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5000名,面向大学生士兵招生;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就业服务

1.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定向招考比例不低于全区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6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的20%、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计划的10%;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职工时应拿出不低于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和大学生士兵。

2.发退役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情况,可发给一次性补助;

3.应届身份: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出现役一年后,可视为同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道手续,户档随迁。

4.扶持就业:退出现役后,享受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教育,考核通过后,发放职业资格证或学历证书,并优先推荐工作。也可参加户籍所在的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组织的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四)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毕业生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贷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专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

入伍可享受的优待政策

1.保留学籍: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学费补偿:

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贷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贷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专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3.升学优先:

高职(专科)学生服兵役退役,在完成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重选专业:

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转业学习。

5.免修课程:

退役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实习经历:

高职(专科)在校生的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服义务兵期间享有的优待政策

1、发放优待金:

隆安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2017年起,实行城乡一体标准。根据有关要求,优待金的标准不低于当地生活的平均水平(去年发放标准为11841元/人/年)。

2.家庭优待

应征青年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优待。

3.义务兵优待:

参观游览公园等旅游景地享受优待,享受优先购买境内车船票,从部队免费邮寄平信。

南宁市对大学生服义务兵的优待政策

1.报销路费:

大学生返乡报名应征,由人武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路费。

2.发放一次性鼓励金:

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8000元,专科生每人5000元。在新兵起运前发放给学生本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

3.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在隆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由县民政局按照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4.办理南宁市户籍:

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非南宁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后完成大学学业被南宁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南宁市户籍。

隆安县对大学生服义务兵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隆安县更有优秀大学生应征入伍,在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隆安县从2018年起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1.对批准入伍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每人发放一次性鼓励金5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发放一次性鼓励金3000元。

2. 对批准入伍的大学本科新生每人发放一次性鼓励金2000元,专科新生每人发放一次性鼓励金1000元。

国家对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情况,可发给一次性补助。

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过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退出现役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聘用。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股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服现役满30年或年满55周岁的的士官,作退休安置;士官在服兵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第六十七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九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