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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直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及提取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1 21:12:2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2019年辽宁省直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及提取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2019年辽宁最新省直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辽宁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规定?小编整理了一些辽宁公积金的知识。

辽宁省直住房公积金将缩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一年以上的,即可自愿申请办理缩短贷款年限业务。新的月还款额,需小于或等于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50%。缩短贷款年限业务,每年最多可以办理一次。

省(中)直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办银行: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84号)公布的2017年沈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181.75元,省直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18546元。

请有关单位特别是涉及机构改革的事业单位,务必在7月份完成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及相应的差额补缴工作。

自2017年1月1日起,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开展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申请支取省直住房公积金的辽宁省职工,不必再每年一次请假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啦!

【新政目的:简化服务流程,节约办理时间】

该中心表示,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目的在于简化服务流程,节省借款提取人的办理时间,从而借款人不用每年都到省直中心来办理提取业务。

该业务的内容是根据与借款人签订相关的条款,按月从借款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月应还款本息额,存入本人名下的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中。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可自动从其共同申请人个人账户中提取。

开通此项业务,在按月提取的当日,省直中心将以短信的形式将本次有关的提取信息发至相关人手机,提取人也可以通过省直中心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查询明细。但省直中心将不另向提取人出具公积金提取凭证以及转存凭证。

【新政适用范围有限】

新政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具体为在建设银行缴存省直住房公积金且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而异地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目前没有纳入新政的实施范围。

委托按月提取方式只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涉及借款人与建设银行原约定的扣收贷款本息业务。因此,借款人在每期还款日前请自行确认签约还款卡余额充足,确保签约银行能够及时、足额扣收贷款本息,以免影响借款人个人信用。

注:此项政策目前只落实在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业务的办理中,而没有普及落实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但同时,随着这项政策的便利性,在未来也会普及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