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住房公积金 > 正文

哈尔滨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和最新个人单位缴纳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26 22:59:0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很多哈尔滨的小伙伴都不知道哈尔滨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哈尔滨公积金缴纳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哈尔滨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哈尔滨公积金缴费比例和基数相关规定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单位和职工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以达到12%。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单位和职工各交一半,哈尔滨是在8%-12%,单位交8%,个人也交8%。

二、哈尔滨公积金有什么作用及如何提取

一、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说明:

1、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2、 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3、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第八条 住房装修以及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等非自住住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必须持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立即办理。

2、棚改拆迁项目提取,实行属地化受理、审批制度。提取职工到房屋所在区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根据区棚改办提供的情况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实地走访调查。

3、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证明材料,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三、哈尔滨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

2、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出。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1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0万元。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但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合计额。

4、租房提取: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缴纳租金票据金额,且每年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的租金金额。

(2)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提取限额,即: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14400元、县(市)9600元。

5、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6、已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用于支付租金:每季度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缴纳租金票据金额,且每年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的租金金额。

7、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

销户提取:(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1、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满两年未再就业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离退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以及出境定居

三、哈尔滨公积金相关文章推荐

2018年哈尔滨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及贷款最大额度说明

2018哈尔滨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2018哈尔滨公积金新政策关于贷款年限与额度计算说明

2018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2018年最新哈尔滨公积金余额查询方法

哈尔滨市公务员公积金比例规定,2018年哈尔滨市公务员公积金缴纳基数

哈尔滨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消息

哈尔滨放宽公积金租房门槛2018最新消息

2018哈尔滨市公积金新政实施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