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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和最新个人单位缴纳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24 09:41:3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很多漯河的小伙伴都不知道漯河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漯河公积金缴纳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漯河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漯河公积金缴费比例和基数相关规定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自主缴存者,开展2018年度基数调整工作。

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5%?12%,自主缴存者仍为10%?24%。

二、缴存基数、月缴存额的上限和下限

按照(建金管〔2005〕5号)文件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依据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我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681元,确定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267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40.8元;参照我市社保部门规定的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534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53.4元。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缴存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做好本单位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自带U盘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嵩山路营业厅三楼公积金窗口、各区缴存网点或两县管理部拷贝本单位基础数据,并报送2018年7月份单位《个人缴存基数调整表》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

(二)各单位应如实为职工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认真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如有不全或信息错误,及时更正,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单位信息如发生变化的,也要及时进行单位信息核查及变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审核确定,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再进行调整。

二、漯河公积金有什么作用及如何提取

一、漯河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离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漯河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户口迁出漯河行政区域的;

6、到高校上学的;

7、领取较低生活保障金的。

(四) 农业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2、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 出境定居的;

(六)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 职工在本省各省辖市行政区域之间工作调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

(八)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九)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一)、(六)、(八)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可提取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漯河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核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心或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核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核心或管理部向职工开具支票办理提取。

三、漯河公积金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市行政区域常驻户口或农业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二年的;

(5).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6).到高校上学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出境定居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一次性提取申请前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本人及配偶可在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一次性办理提取,也可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但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职因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的部分。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的部分。

4、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按以下方式计算: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夫妻工资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数。

5、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核心或管理部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四、漯河公积金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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