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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和最新个人单位缴纳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28 02:21:3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很多潮州的小伙伴都不知道潮州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潮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潮州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潮州公积金缴费比例和基数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金〔2018〕45号和潮府〔2014〕8号文的规定,每年7月1日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变更的时间。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凡需要调整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的单位,应在6月底前报我中心核准后才能变更。

二、企业和自收自支(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调整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应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一式三份;

(2)《潮州市住房公积金汇储明细表》一式三份;

(3)2017年度工资发放表、奖金发放表(均为复印件加盖财务公章)。

三、市直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也应在6月底前报我中心,经核准后才能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12%计算,缴存基数不高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按潮人社〔2016〕275号文执行,同时,经市财政局同意,2017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列入2018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中,其余按照原来的计算口径不变。

市直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提供的材料:

(1)《潮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表一式四份(可缩印成A4纸);

(2)2017年12月工资发放表和津补贴发放表,2017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计划生育奖金及绩效考核奖金发放表;凡在2017年因职务变动、工资调整等原因而发生工资补贴变化的,还应提供人社局工资变动证明。

四、各调整单位可从发文之日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调整审核手续;缴存基数调整涉及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单位,候市统计局相关数据公布后

二、潮州公积金有什么作用及如何提取

一、潮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内的存款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符合法定离、退休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职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失业(下岗)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劳动部门或医院(县级以上)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三)户口迁出潮州的。申请提取时,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四)出境定居的。申请提取时,提供经签证的护照或定居签证。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和与死者关系(赠与合同)证明。

(六)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本人身份证。

(七)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买卖契约和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八)新建、改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交规划、建设部门允许新建、改建的证明。

(九)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交房屋安全鉴定管理部门或“核心”、所在地“管理部”认可的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时,提交购房贷款合同和上次偿还贷款的证明。头次可提取个人专户中的全部款项,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但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十一)房租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的10%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交和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可一次性提取至租赁合同期满超过收入10%部分的租金。

按(一)至(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按第(七)至(十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其个人帐户的存储余额,但不得销户。

二、潮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比照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步骤二:

手续办理:由职工凭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职工较多的单位,可由专职人员统一办理提取审批手续,但必须由职工本人提取。

三、潮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新建、改建、大修的房屋: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所需资金。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首次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款首期款额和已供款额的总和。

(2)再次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实际应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3、提前还贷: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贷的金额。

4、租房:可一次性提取至租赁合同期满超出收入10%以上部分的租金。

5、重大疾病: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住院费用。

6、低保: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住院费用。

7、增设电梯: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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