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纪检、监察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审判为第一要务,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廉洁司法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现将工作开展详情汇报如下:
1、集中开展2017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2017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根据市高院统一部署,2017年1月上旬,我院结合实际工作,集中开展了此项教育活动,召开全体干警动员大会,进行廉洁司法教育活动部署。监察室组织和协调此项教育活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详实的活动实施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阶段安排、工作要求、整改重点,做到目标、任务、责任、时间四落实。全体干警撰写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对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注重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做到层层抓落实,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承诺书。2月8日,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院大会上递交责任状,与此同时,每位干警做出廉政承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均上交区纪检委一份备案。
3、开展正反两面警示教育
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正面先进模范典型的同时,还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四)》、全市法院2017年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观看了市纪委监察局“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欲》”及中央纪律监察部电教中心“四风之害”。通过正反两面的集中教育,使全体干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4、进行两节教育、履行告知程序
将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学习、记录工作,与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将《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挂在局域网,认真落实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中各项具体任务,要求我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两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要求在两节期间严格落实正常工作日作息制度,值班制度及车辆管理制度。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院党组成员召开节后告知会,每位成员都将两节期间的行程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逐一告知。
5、甄别以房抵债虚假类案件
继自去年年底集中开展的对以房抵债类案件的自查清理活动,严格把握好真实诉讼案件与虚假诉讼案件的界限,做到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不遗漏任何一起虚假诉讼案件。相关业务庭组织力量,对本部门2010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办理的所有以房抵债类案件逐一进行审查,填报《自查情况汇总表》。
监察室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将提供的“红桥区房产过户登记信息”(共169条),逐一调取与当事人姓名相连系列的案号、案由、诉讼法律文书、协助执行案件信息、房屋地址、立结案时间,以便及时发现以伪造诉讼等手段制造的虚假案件。对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疑似的案件,后经房管局调取169件案件卷宗,进一步通过纸制档案,审查卷内证据及开庭笔录等进行排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开会四次,经甄别,尚未发现一例以房抵债类虚假诉讼案件。
6、提升硬件环境、保障公开透明
加强我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工作的监督,监察室坚持派人到场,保证中介机构的选定公开透明度,杜绝审判人员与中介机构违法往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为了打造公开透明的硬件环境,我院重新购置“摇号机”,截止目前,第一季度监督对外委托案件14件。
7、注重审务督察、对照检查剖析
全体干警结合违纪违法案例,结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通报”存在的问题,结合个人实际情况,严格对照个人是否存在工作期间佩戴各种饰物、着装不规范、玩弄手机、脱岗等情况,逐一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并以部门为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学习纪律规章以《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个严禁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通过学习要使干警增强法纪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恪守职业道德底线,严守审判纪律。
8、其他相关工作
组织协调我院干部参选市高院勤政廉政优秀党员干部工作;参加区纪委要求2017年度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述职工作;参加区纪委第一季度业务培训工作;根据区纪委要求开展整治并填报“关于党政机关租用宾馆饭店办公和设立培训中心情况登记”相关事宜;接高院转来举报案件12件(重复4件),纪委转来2件(重复1件),检察院转来1件;收受锦旗10面;报送高院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信息3篇。
第二季度计划:
1、规范司法礼仪、加强庭审规范
司法礼仪是法官内在修养素质和外在表现,不仅展现了法官的形象和司法礼节,也体现着法官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助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认和了解,有助于构建法制化环境。监察室将组织全体干警集体学习《工作礼仪与行为规范》讲座,强化审判人员自身素质。
2、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
结合我院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监察室将召开我院执纪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经常性检查及查处力度。
4、继续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开展整治长期租用宾馆饭店办公问题、清理“小金库”、治理各种名义“乱收费”、整治服务态度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建立长效机制。
5、开展“四项回头看”工作
巩固扩大2017年清卡、清房、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按照四项标准认真开展“回头看”。
6、纪检监察其他相关常态工作
第一季度以来,威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准确把握司法导向,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现将第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类矛盾叠加以及立案方式改革等多重因素影响, 在案件骤增、案多人少矛盾加剧的情况下,我院优化审判资源,整合审判力量,狠抓办案第一要务,在案件审理上稳中求进。第一季度,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37件,审、执结303件,结案率32.34%,名列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一)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共收各类刑事案件46件,结案23件,结案率50%,判处罪犯30人。
(二)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第一季度,共审理民商案件639件,审结案件268件,调解109件,撤诉79件。其中,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126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41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商事案件26件。
(三)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在加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要求。以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为重点,健全当事人诉权保护、非诉案件审查等长效机制,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的执行新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10多次,反馈信息100余条。继续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将新一批“老赖”身份信息予以曝光。第一季度,新收执行案件91件,有效执结案件12件,执行率4.76%。
二、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积极打造亮点工程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尝试,努力破解制约法院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加快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改革,挖掘司法审判工作的亮点与闪光点。
(一)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司法改革,明确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引进审判风险防控系统,实时监控风险节点,指导审判工作始终处于良性运行态势。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平均审理天数33.8天、执行天数38.9天。
(二)家事审判改革先行先试。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努力探索新型处理家事案件的方式方法,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走出一条“制度先行、无缝流程、多方参与、温情调解”的改革之路。逐步实现家事纠纷向多元化解、联合化解、服务延伸转变,探索出多元化解家事纠纷新路径,擦亮家事纠纷多元化调解品牌,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3月份,省高院家事审判改革座谈会在我院召开,省高院甄树清副院长对我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三)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平台。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在全县范围内构建了纵向以县法院为中心、乡镇法庭为辐射,横向与16个相关单位、16个乡镇及522个村实施了互联互通的“互联网+诉非衔接”平台,统筹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实现化解网络的横纵连接和信息共享,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进一步推进,效果明显,形成了智能化、网格化、全覆盖。
(四)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威县法院分别承担了省、市法院小额速裁、繁简分流、裁判文书等改革试点,大力推进交通、劳动争议纠纷等专业化审理,推进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做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试点成效逐步呈现,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推进立案信访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4%,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多年来的立案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开通视频接访室,实现了与上级法院视频接访常态化。按照《依法处置非正常信访实施办法》,严厉打击违法闹访行为,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治渠道理性表达诉求。
三、突出司法为民,努力提供方便快捷诉讼服务
(一)推进司法公开有新进步。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及时全面地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每月上报,不定期检查,新收案件全部可在网上查询进度。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二)落实司法便民有新措施。在立案大厅实行当事人立案、法律咨询、案件查询、预收诉讼费、信访接待“一站式”窗口文明服务,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限时立案等举措,为立案登记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伤残、失业、低保等人员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积极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纽带、法官服务站点为触角的工作体系。
(三)强化司法民主建立新常态。积极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做到年度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开展庭审观摩、座谈讨论等活动,广泛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建议。第一季度以来,共上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多人次。通过各种渠道接收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共计100余条。
四、突出队伍建设,精心培育高素质法官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全院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提出以“四个着力”深化整治措施,力促落实整改,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有效提高法院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公正理念、宗旨意识和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开展案件交叉评查,重点监督发改案件;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加强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
(三)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持教育、监督、惩戒并重,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范业内行为,约束业外活动、守住从业底线。为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坚持执行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推行廉政风险保证金、“一案一承诺”书、廉政监察员和廉政警示诫勉制度,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第一季度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6期200多人次,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文书说理能力、判后答疑能力和案件执行能力。以法官讲堂、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法律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为载体,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增强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调研和理论研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法官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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