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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体会(2篇)

更新时间:2023-08-18 19:59:3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1篇

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所提出的政治路线,其基本内容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强国。这是一条反映全国人民最高利益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全党同志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思想路线是党制定和执行政治路线的基础。党的思想路线要求坚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根本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必须反对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一是要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二是要反对和批判否定*,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观点和修正主义思潮。

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全党同志一定要努力肃清假话盛行的歪风邪气,恢复和发扬党一贯倡导的讲真话,不讲假话,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观点。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要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拿原则做交易,投机钻营,向党伸手要名誉地位的官僚政客作风和市侩行为。不准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纵容、暗示、诱使、命令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是弄虚作假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凡是说假话骗取了荣誉地位的;凡是用说假话来掩饰严重过失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的;凡是纵容或诱迫下级说假话的,都必须绳以党纪。对于那些不怕打击报复,敢于为保卫党和人民的利益说真话的人,应该给以表扬。

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不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搞阴谋诡计,不在群众中进行派性分裂活动,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纠正一部分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压制批评的家长作风。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该采纳和接受。如果确有错误,只能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对同志挟嫌报复、打击陷害,用“穿小鞋”、“装材料”的办法和任意加上“反党”、“反领导”、“恶毒攻击”、“犯路线错误”等罪名整人,是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违反革命道德品质的行为。对敢于坚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乱用专政手段,进行残酷迫害,这是严重违法的罪行,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入地了解了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准则,作为一名党员,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无论在思想还是生活作风上,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先进性。从今天开始,我会把党的纪律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不论自己走到哪里,不论自己做些什么,都会以它为指导,争取做的每一件事都无愧于心,无愧于党。对于自己存在的不足,在今后要严格要求自己,改正缺点,积极向上。

2篇

抓好学习教育增强高度自觉。贯彻落实好《条例》,首先要入脑入心。当前,扶贫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条例》纳入“ ”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与学习贯彻 *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与治理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全面掌握基本精神,深刻理解精神内涵,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深刻把握其本真要义,对照工作实际自我警醒,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充分发挥领导带动示范效应。党员领导干部是重中之重。作为“关键少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深刻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以更加清醒地认识,更加强烈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强化履职尽责。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以上率下、担当负责,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把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把问责的压力转变为落实的动力、担当的魄力。党组要突出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扶贫开发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细化措施、监督管理、抓好落实等职责,纪检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党组积极负责不松手、纪检组执纪监督不缩手、主要领导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不放手。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好条例,要进一步完善措施,细化责任、传导压力。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问责机制,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号工程”,突出建档立卡、规划措施制定和实施、项目与资金管理、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针对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严格标准,严密程序,严肃规绩,敢于动真碰硬,推动问责工作落小落细落实。要按照《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这条重要原则,抓好任务分解和传导,明确省、市、县(区)、乡(镇)、村的责任,具体量化并逐级分解,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形成完整清晰的责任链条,不留“盲区”。要严格落实省委“3783”责任体系和“866”评价标尺,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全力推动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学习贯彻好条例,关键是要让铁规利器生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十三五”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阶段,要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严明纪律和作风,以强力问责激发责任担当,督促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于脱贫攻坚行动中,突出问题导向,以十个方面问题为重点,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扶贫部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纪保障。要深入实施双联、“1236”扶贫攻坚和“1+17”精准扶贫“三大行动”,紧盯扶贫目标、对象、方式、内容、考评和保障六个精准,不断完善组织领导、合力攻坚、政策支撑和激励约束“四大体系”,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对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攻坚行动不力,按期完不成脱贫攻坚责任书目标任务,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要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敢于高擎问责利剑,真正体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