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主要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最高检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共批准逮捕17977人、提起公诉33212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647人,对刑事和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95件,审查办理控告申诉6692件。
一、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服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融入全市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重视创新试错的探索价值,健全检察环节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容错机制,正确区分智力收益与权力寻租等界限,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4人,在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等环节查办职务犯罪9人。
强化维护经济安全的责任担当。针对经济发展新趋势新特点,专门召开司法实践研讨会,实行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企业单位犯罪案件跟踪指导制度,依法妥善处理经济领域矛盾和问题,努力营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势头和互联网金融风险显性化趋势,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工作,对互联网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等新业态,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利用互联网实施经济犯罪的界限,打击犯罪者、保护创新者。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48人、集资诈骗犯罪18人,涉案金额106亿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预防宣传、追赃挽损等工作。起诉了重庆皇威实业公司陈志伟等31人向4000余名群众非法吸收存款8亿余元案。
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起诉盗窃、诈骗国企财产的犯罪81人;在国企融资并购、资产转让、工程建设等环节和领域,查处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等职务犯罪117人。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起诉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78人;联合工商联开展“检察机关走进非公企业”活动,零距离了解司法需求,针对性完善保护措施。依法妥善处理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企债务、劳资等纠纷。对涉企犯罪,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审慎适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审慎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物,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243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908人,起诉黄赌毒犯罪7068人,严义春杀害执法交警并绑架人质拒捕,被依法快捕快诉。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网络电信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网络电信诈骗、利用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651人。积极参与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对学生实施欺凌和暴力构成犯罪且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起诉82人,对被害学生开展心理援助和司法救助。严格执行反家庭暴力法,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起诉41人。
严惩危害人民健康的犯罪。把守护人民健康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起诉制售假药劣药、利用畜禽屠宰废弃物制售有毒有害食用油等犯罪145人,林传照等11人制售有毒有害食用猪油10000余吨,被依法起诉。实行环保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07人;万州、涪陵等检察院结合办案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引导犯罪嫌疑人种植树木、放养鱼苗、治理污染,根据修复效果,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法院从宽处理。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建议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283人。依法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非法行医犯罪15人,起诉暴力伤医犯罪4人,起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医闹”7人。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3238人;对被逮捕的111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06人,及时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2191人。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出台《关于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指导意见》,对涉检信访、不服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的监督意见长期向检察机关信访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开展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代理信访案件试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3781件,化解信访积案31件。全市检察机关连续9年保持涉检群体性事件和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依靠市委、市政府支持,市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105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对37人附条件不起诉。重庆检察机关“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团队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品牌团队。参与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对23名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预防法治教育进党校101场次,“莎姐”普法进校园235场次,派出检察室送法下乡833场次,促进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剖析犯罪特点和规律,就网络电信诈骗、骗取医保基金、校园暴力等犯罪提出的27份《情况反映》获市领导批转有关部门吸纳,促进针对犯罪新手法加强社会治理。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法、最高检关于贪污贿赂犯罪数额加情节的定罪量刑新标准,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579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的80人,同比上升166.7%;严肃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查处厅级干部12人、处级干部112人。
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保障全市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联合市扶贫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紧盯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发放两个关键环节,与扶贫办建立了扶贫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研发了惠农扶贫项目资金数据共享信息系统,推行了惠农扶贫领域精准预防“阳光卡”制度,动态汇集、精准比对基层实施的惠农扶贫项目、发放的资金、贫困户实得款项等信息,强化对“最后一公里”的监督。突出问题导向,以加强惠农扶贫一线干部法治教育和预防警示教育、加强对农村群众的扶贫政策宣讲为重点,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坚决惩处对惠农扶贫资金雁过拔毛、啃食群众获得感的“蝇贪”,通过自行调查发现、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立案查处149人。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5件。落实惩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年度报告制度,针对区域性、行业性职务犯罪大要案、窝串案,开展专项预防调查92次,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年度报告39件。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助推社会诚信建设的效用,推动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纳入建设、交通、水利工程招投标廉洁准入必备条件。为保障基层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以预防拉票贿选、任前法治教育等为重点,开展了“法制进基层、廉洁促和谐”专题预防法治宣讲活动。
四、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侦查机关未立案或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监督立案434件,纠正漏诉186人;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682人、不起诉656人,其中排除非法证据后不批捕7人、不起诉1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6件,法院审结36件,改判19件,发回重审6件。坚持“六类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市检察院、分院对下一级检察院办理的5件捕后撤销或作绝对不诉的普通刑事案件、3件撤回起诉案件、6件生效无罪判决案件、2件复查后改变原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逐一评查,并会同侦查机关评析,共同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强化专项监督实效。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刑罚执行公平正义,会同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以审前未羁押的判处实刑罪犯、“收押难”“送监难”的罪犯为检察重点,监督交付收监执行269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推动对351名罪犯执行财产刑2995万元。为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推进年”活动,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39件,法院审结91件,改判39件、发回重审13件、调解结案16件;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以恶意串通造假、虚构劳务纠纷等方式进行虚假诉讼逃避合法债务的案件,提出监督意见171件,已纠正125件,沙坪坝、铜梁等检察院对涉嫌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的6名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严惩司法腐败,查处以案谋钱、贪赃枉法等司法人员22人。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落实市委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治理部署,组织对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连续第12年全覆盖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专门出台《关于推进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的意见》,以树立规范司法思想自觉、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司法办案精细化管理、健全制度规范及强化执行力为重点,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紧紧扭住职务犯罪侦查规范化不放松,集中开展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确保办案安全专项检查,制定《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检察官与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识,开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连续第6年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召开三方联席会,与市律协举办“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务论坛。
五、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在5个检察院试点的基础上,9月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市检察院党组履行改革的主体责任,分院、基层检察院党组落实改革的直接责任,严格遵循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员分类、员额比例、司法责任制、区县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的原则要求,坚持区县党委及其政法委对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领导不变,区县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定期汇报工作不变,区县检察院检察长是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成员不变,区县检察院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变。
精心选任员额制检察官。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并贯穿始终,做到思想发动、政策解读、情绪疏导全程全员全面覆盖,确保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坚持合理配置检察官员额,根据全市不同区域、不同层级检察院的办案数量和办案人力成本,注意向办案一线倾斜、向基层检察院特别是办案量大的和边远地区的基层检察院倾斜。坚持择优选拔员额制检察官,在突出政治标准的基础上,对业务能力、办案实绩、任法律职务年限等精准设置“门槛”,严格准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任程序,实行选任办法、岗位说明书、参选人员办案实绩、考试考核得分、差额推荐人选“五公开”,选任全过程接受全体干警和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监督。经市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逐一面试、专业审查、差额遴选,市检察院党组审定,依法提请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在市检察院、4个分院、35个基层检察院选任员额制检察官1330名,为5个试点院增补10名。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选任员额制检察官1501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29.3%,体现了首次使用检察官员额从紧、留有余地,保持激励动力与队伍活力的工作思路。
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认真总结评估试点工作,修订“1+4+5”司法责任制度,出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指导意见(试行)》,量化评价办案实绩、司法技能、司法作风、职业操守,作为等级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检察官强化履职担当。为防止司法办案中发生利益冲突,配偶、子女为重庆市从事有偿服务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15名员额制检察官,实行了“单方退出”。推动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为中立“第三方”独立对检察官是否承担司法过错责任作出认定,对是否给予惩戒提出建议,促进检察官依法履职。为实现权责利相统一,增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内生动力,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职业保障制度、推进区县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改革。,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上,市检察院就司法责任制改革介绍了经验。
六、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基本素能建设,筑牢检察工作根基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检察履职,以服务经济发展有新成效、保障脱贫攻坚有新亮点、规范司法行为有新提升、加强“三基”建设有新成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新进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新进步“六项重点任务”为载体,突出检察实践特色和问题导向,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推进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检察官助理、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公开招录。深入实施专业型、专家型人才培养计划,着眼提升证据审查判断、行政诉讼监督、信访接待等专业素能,市检察院举办专题培训班26期、培训1645人次。分层分类开展岗位练兵品牌创建活动,在全国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1人获业务标兵、6人获业务能手。新增3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7门检察实务课程入选“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居全国第二位。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
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落实市委“三基”建设“提升年”部署,引领和推动8个基层检察院建成“规范化建设标兵院”、5个基层检察院建成“规范化建设特色院”。推进派出检察室履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更好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新建12个派出检察室,全市55个派出检察室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896件、化解矛盾纠纷573件,开展预防犯罪法治专题教育486场次,巡查监督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1092件次,发现社区矫正监督对象违法线索41件、协助收监执行24人。
狠抓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5个分院、8个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党组述职述廉;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司法行为等重点,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配合市纪委整合市检察院、分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纪检组,统一设立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并自觉接受其监督。坚决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筑牢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隔离墙”。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7人。
七、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依法行使检察权
市、区县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08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原汁原味逐条梳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全部440条建议,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对照整改,并采取登门拜访、邀请座谈等方式反馈落实情况。提请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官334人。组织员额制检察官进行了宪法宣誓。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市政协提案10件,满意率100%。开展了“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在行动”等跨区域主题联络活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重庆市人民监督员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拓展检务公开深度和广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571条、法律文书27589份;邀请代表、委员等1570人次旁听庭审、参与接待信访、参加“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167个集体、26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大渡口区、长寿区、石柱县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据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结果,人民群众对全市检察机关的综合满意度为94.33分、司法公信力为94.53分,均实现连续五年上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市政府、市政协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工作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司法责任制运行机制需不断探索完善,诉讼监督工作需适应性强化。三是一些干警的司法能力与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司法规范执行不到位,个别干警司法不廉洁。四是各功能区检察院发展不平衡。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克服和改进。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定自觉地同以*同志的*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服务经济稳中求进、创新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密防范、坚决打击暴恐犯罪。保持对涉黑涉恶、严重暴力、黄赌毒、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推进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突出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保护网络空间知识产权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依法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积极参与防范和治理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问题。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进一步健全“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群众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是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我市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积极为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西部创新中心、内陆开放高地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保障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保护创新成果、优化创新生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家、创新人才的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保护公民产权权益和创新收益。妥善处理企业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纠纷、劳资纠纷及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环保检察工作,深入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守约束权力、保障权利的法治要旨,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和虚假诉讼、违法调解等问题。
四是深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新的检察权运行管理监督模式;探索体现职业特点的检察官管理制度;完善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监督、考核、任用依据;探索员额制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完善公诉机制、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抓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五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打造政治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素能提升,健全符合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特点的素能培训体系,重点加强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能力的精准化培训和专业化训练,完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健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机制,坚持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保护干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丰富和创新人大代表联络机制。进一步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研究吸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我市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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