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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中考考试时间安排及各考试科目设置

更新时间:2023-06-08 03:11:02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舟山中考考试时间安排及各考试科目设置

很多家长和考生都不太了解舟山中考的相关政策,现代知识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舟山中考的最新相关信息。其中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舟山中考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的相关知识。由于2019年舟山中考考试具体时间暂未公布,小编本文整理的一些知识是为2018年舟山中考的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的信息,2019年得相关信息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舟山市:

1.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核科目两类。

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社会”)、体育等6科。

考核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学科。

英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延用到2020年,2021年(2018级新生)起取消听力考试,改为听说能力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目成绩。

科学科目考试:逐步增加实验操作测试内容,从2018级新生开始,试行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测试由学校组织,测试范围为初中《科学》教材中规定的学生实验、活动、探究等内容;2021年起,由市教育局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专项测试,按1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体育考试:从2018级新生开始实施。完善考试项目和计分标准,体育考试总分调整为35分。实验操作专项测试和体育考试的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2.考试命题。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的统一考试科目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社会学科的考试形式采用开卷考试,其余各科目闭卷考试,试卷难度系数为0.70至0.75之间。待条件允许时委托省教研室命题,并至少提前一年向社会公布。

体育采用项目考试。考试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

3.考试组织。

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科目的标准和要求由市教育局统一制订,考核采用项目测试、开卷考查等方式,考核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考核工作由各县区及初中学校负责实施。

舟山市:

改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1.完善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机制。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划线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考生的录取区域和志愿择优录取。为适应市、区高中教育管理体制调整,2018级新生起,全市从现五个录取区域调整为三个录取区域,其中市属、定海、普陀合并为“两区一城”录取区域。“两区一城”高中学校统一安排招生计划,统一按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对至2017级初中学生(即2018年至2020年)设定过渡期。

2.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招生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招生政策。从2018级新生开始,已经实施定向保底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按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比例分配定向保底招生名额。当年中考报名人数少于40名且已明确布局调整的初中学校不再分配定向保底招生名额,学生人数计入相应并入初中,与并入初中作为一个招生学校下达定向保底招生名额并实施招生。改进定向保底名额的录取办法,按各初中定向保底名额的1.2倍确定备取人选,先在相关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下10分内(金塘、六横、大衢三大岛的初中在分数线下20分内)录取定向保底名额;通过补充录取保证各高中分配到各初中的定向保底名额至少有1名学生录取;未录取足的定向保底名额,再在还未录取的备取人选中择优录取。

充分发挥普通高中定向保底招生政策在优化义务教育布局、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作用,从2019年开始,市属部分优质高中面向海岛县初中学校实行预留单列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在招生当年2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核准,可以跨区域单列计划招生。两个海岛县的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本县招生,如满足本县招生后还有资源,两县教育局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县外市内单列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可以招生。单列招生计划纳入全市普通高中当年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招录。

3.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

特长招生是普通高中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的招生方式,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特长生招生按照“学校申报、项目定点、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办学条件,申报体育、艺术、科技方面的特色项目定点学校,市教育局根据各校意向、办学特色和培养能力,确定特色项目定点学校。定点学校制定并报送特色项目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特长生培养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特色项目培育力度大、成效特别显著的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数量。建立特色项目定点学校评估机制,一般每三年评估一次,主要评估学校特色办学成效及承担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展示活动的任务和成绩等,评估合格的继续保留特长生招生资格,评估不合格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

4.鼓励普通高中实施特色招生。

特色招生是普通高中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学校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作为录取的前置要求,再结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择优录取。鼓励学校特色发展,2021年起,首先在部分高中试行特色招生,南海实验高中招收科技创新班、定海一中招收博雅人文班、普陀中学招收海洋科创班,根据试行情况稳步扩大特色招生的学校和数量,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以在每年2月向市教育局申报。相关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特色招生章程,详细列明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主管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在中考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特色招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10%。

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以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办法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统筹全市中职学校招生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继续实施全市跨区域一体化招生,全市统筹安排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自主制定招生条件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实施自主招生。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院校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机制,严把生源关,推进中本一体化、“3+2”、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各类中职学校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积极面向初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来舟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招生,尽力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