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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18 01:50:11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上海师范大学大一新生的开学时间在八月末到九月中旬之间。此时间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具体各专业大一新生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以学校官方网站为准。

现在大学生们也可以根据准确的开学时间安排出行、购票等相关事宜了,大学新生报到可以提前几天,但最好不要延后,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报到,一定要和学校打好招呼。

报到时携带材料、有关说明如下:

1、证件: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均为原件)。友情提醒:录取通知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缺一不得报到。身份证未办或遗失的新生,务必在入学之前补办完毕;学校在新生报到期间将组织新生进行身份核查,需检查新生二代身份证并读取有关信息,现场采集的照片、身份信息都将与省市招办电子档案进行比对。

2、档案:请持录取通知书到中学或相关部门领取本人的档案材料(已统一邮寄除外),报到当天将档案材料交给学院的负责老师,否则将不予报到注册。

3、照片: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照6张(备用)。

4、户口:户籍变更手续必须在2017年10月15日之前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上海生源(参加上海高考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需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新生,入学后由学院汇总名单,到校招生办统一办理(无需到保卫处办理)。

外省生源新生:学生自行决定是否迁入学校。户籍若迁入我校,具体事项参见《新生办理户口须知》。

5、组织关系:中共(预备)党员须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校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本市生源中共(预备)党员,可直接由原党委转到我校。台头为: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市生源中共(预备)党员须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1)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或(2)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转接。台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有关文件材料报到时交学校。

团员来校后凭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办理团组织关系。

为更好地搭建学生自主发展的专业平台,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我校在现行的学分制模式下继续在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制度,现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手册(2017)》之《上海师范大学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转专业对象与范围

1.转专业对象

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2017级学生。

2.转专业范围

根据专业招生情况,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特殊招生形式(艺体类)录取的学生,仅限在特殊招生形式对应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纳入“世承学子”计划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

二、申请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原则上2门及以上,获得相应学分。

2.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不能申请。

(二)各学院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转专业招生简章》)。

三、招生流程

第7周:教务处网站公布招生简章,学院网站公布各自细则及计划,并开展宣讲咨询。学校定于4月18日周三中午12:30在奉贤校区玉兰苑中庭举办转专业招生咨询会。

第8、9周:学生网上报名(最多2个志愿),网址:http://course.shnu.edu.cn,并递交《上海师范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至接收学院(联系信息见附件3,学生可去原学院打印成绩单),网上未报名或转专业申请表未递交者,报名无效。

第10周: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

第11周:教务处公布参加考核学生名单

第12周:学生复习准备

第13、14周:转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教务处公布的考核名单)

第15周:学院评价并公布考核合格名单(拟接收名单,可有替补)

第16周:学生网上确认录取专业(周三24点之前,过期视为放弃),学院补录取(周四24点之前补录取学生确认,过期视为放弃),学院公示名单(周五)

第17周:教务处公示及公布录取名单

第18周:学生网上完成下学期课程的退补选操作。

四、后续工作

1.被录取的学生下学期开学第1周内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经新专业所在学院以及原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专业继续学习。转回原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开学第四周前办理课程的退补选工作(选课若遇问题,可向开课学院教务员咨询)。

2.被录取的学生进入新专业后,须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补齐所有课程。若原专业修完的相关课程符合《课程替代管理办法(实施稿)》规则,可申请做课程替代,以抵充新专业培养方案一年级的相关课程。若被录取学生符合《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中免修或免听要求,补修新专业一年级课程时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免修或免听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参照执行。

3.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若学习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乃至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