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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文学院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7-04 14:19:3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在填报专业时,大多学生对所报专业并不了解,有些可能是父母做主选择了目前就业形势较好的专业,于是很多学生进入大学后发现对所选专业不感兴趣,便萌发了转专业的想法,以下小编整理了大学转专业等相关内容参考。

长春人文学院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一、长春人文学院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无充分理由,一般不得转专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严格审查后,可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调整专业时,提出转专业的;

(三)大一学年结束时,确有专长,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可以直接转入同年级相关专业;大一学年结束时,学生因其他原因转专业的,应转入同级新专业的下一年级,按照教学计划修完新专业的课程学分,并且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业年限;

(四)大二学年结束时,学生转专业的,应转入同级新专业的下一年级,按照教学计划修完新专业的课程学分,并且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业年限。

(五)大一、大二学年结束时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的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可以直接转入应复学年级相关专业;大三学年结束时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的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应转入应复学年级新专业的下一年级。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二)按学科门类不得转专业的;

(三)已转过专业的。

第九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诊断出具诊断书,学校审核后,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以在其他专业学习,学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因病转专业审批表》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审核,校务会议研究同意,报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学生持《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籍变动通知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二)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调整专业时,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办理。

(三)大一学年结束时,确有专长,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和转入院系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查同意后,移送学生处审核通过,校务会研究同意,由学生处向全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报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学生持《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籍变动通知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四)大一学年结束时,学生因其他原因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大二学年结束时,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和转入院系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查同意后,移送学生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报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学生持《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籍变动通知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五)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按新专业的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条 学生转学条件: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招生形式录取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一条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校务会议研究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办理转学手续;对于转入学生,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拟转入学校的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署接收函。学生转学后按照转入学校的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末办理。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二、长春人文学院特色专业名单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

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商务英语

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英语

2、国家特色专业:城市管理

3、其他重点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日语、城市管理、汉语言文学

省级品牌专业:汉语言文学 、英语 

省级教学改革建设试点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

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群

三、长春人文学院简介 

长春人文学院(Changchun Humanities and Sciences College),是由吉林省鹊源国际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举办,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吉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吉林省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长春人文学院始建于1988年,经历了吉林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吉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等办学阶段。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定名为长春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