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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24 10:09:0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烟台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证明;

4.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

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7.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8.没有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

2.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 “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借款合同等),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

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提示: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需要先备案;购买现房的,需要房产证办出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

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注意:

1.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向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区内职工购买六区内二手房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六区包括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福山区和开发区);

贷款材料

烟台一手房贷款材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银行信用报告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烟台二手房贷款材料

借款人应在过户交易完成并取得新房产证一个月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以《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日期为准。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请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笔;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填写应真实、完整;

☆共同还款人: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以外的产权共有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购房情况:售房人填写原房主的姓名,所购房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地址填写;

☆购房资金:金额填小写,填写单位为万元。贷款金额取整至万元;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保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在提交申请时当面签字留手印;

2.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各一份;

3.身份与婚姻证明

⑴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原件+复印件三份;

⑵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盖公安局印章联。集体户口首页须反正面)原件+复印件三份;

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户口簿成员明细。山东地区以外户籍不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三份;

⑷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复印件三份;

注:非烟台行政区域户口的借款申请人还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⑸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单身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县、区级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两份,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单身声明;

4.房屋买卖证明

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二份。注:必须提供房产交易部门统一印制的买卖合同(真实交易价格)。无法提供原件的,合同复印一份后由房产交易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已付房款证明

已付房款收据(或收条)原件+复印件三份;

首付款比例要求见背面友情提示;

6.交易材料

⑴卖方房产证复印件三份(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复印);

⑵买方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⑶销售不动产发票(地税代开)原件+复印件三份;

⑷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二、产权共有人人应准备的材料

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一份,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共同债务人声明及抵押人声明。

应提供材料中的复印件,要求按原始大小复印在A4纸上,请不要反正两面复印。公积金贷款中心审批通过后还需要到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银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抵押手续完成后再由银行到中心放款,如果各个环节衔接顺利,通常一个月即可放款。

烟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申请材料

㈠ 《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三份;

㈡ 由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债务人)各一份;

㈢ 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债务人、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㈣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㈤ 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三份复印件;

㈥ 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㈦ 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㈧ 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辅助材料

㈠有共同债务人的,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共同债务人身份户口三份复印件;

2.共同债务人承诺。

㈡以他处房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评估报告三份,以第三人房产作贷款抵押的,还要增加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户口证明三份复印件;

2.抵押人声明三份。

贷款额度与利率

公积金贷款额度:

烟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

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

5年以上年利率为3.5%

温馨提示:

1、放宽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办理。

2、降低首付款比例。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贷款还款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