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政策变化 > 正文

泰安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18 07:04:4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泰安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泰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截止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且用地性质为出让住宅用地,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以保证人、担保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

6、购买自住现房、期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拆迁房的申请人,首期付款不低于拆迁合同差额价款的30%。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持本办法第七章所列证明材料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审批

各受委托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人、复核人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审查并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考察后,签署意见,按分级审批制度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贷款的,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及《借款人明细表》,明确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

3、合同签订

委托银行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借款申请人自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并办理有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借款申请人、配偶及保证人(有关第三人)须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办理签字手续。各经办银行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就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证件的种类和份数审验无误,并监督有关人员亲自签字。

4、发放贷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划拨通知单》报主任审批。计财科按主任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划拨通知单》向受委托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委托银行按规定将贷款划入指定账户。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通过银行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单位与开发商合作联合开发的,可以按联合开发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贷款资金拨付。

5、归还借款

借款人应按月将归还借款本息的资金存入还款账户,受托银行按月定期扣划,并及时将收回的借款本息转入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有关单据转管理中心记账。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并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担保。

贷款材料

泰安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泰安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4、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5、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工资收入证明。

7、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

泰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㈡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㈢契税完税证、《房屋买卖契约》、预付购房款收据原件、复印件。未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的,需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证件收据;已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的应当提供新房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㈣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工资收入证明。

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

贷款额度与利率

泰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可贷款额度参照以下因素计算,按最小值确定:

1、购买现房、期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计税金额”认定)的70%,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购买拆迁房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拆迁合同差额价款的70%;合同价与评估总额、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契税完税价格计算。

2、可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月收入×12×贷款年限×0.4或贷款额度=每月缴存额÷缴存比例×12×贷款年限×0.4。

3、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借款期间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借款人也不得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泰安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25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2016年泰安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2.75%

五年以上??3.25%

贷款还款

泰安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款法

是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的办法。

按月还款法

是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款余额,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

注:借款人应根据自己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和贷款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还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