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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紧缺人才补贴何时发放,西安人才补贴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13 08:37:0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补贴对象和标准

学籍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属高校)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残疾、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申领发放程序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一)集中申请。各高校应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并集中收集汇总申报材料。

(二)初审公示。各高校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并公布市人才中心监督电话:88360286转8602,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安全。)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按照《2019年度西安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复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复审复核。市人才服务中心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汇总移交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四)资金拨付。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基本账户。

(五)补贴发放。高校应在收到求职创业补贴资金后1个月内将补贴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并于当年9月30日前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执明细》(见附件7)及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成功发放清单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

申请材料及保管

(一)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按申请对象类型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见附件3),必须注明享受低保的最新起至时间;

(2)身患残疾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本人《残疾证》;

(3)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由学校出具的《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2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可下载);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花名册》2份(见附件4)。

注:若出现申报类型重复,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二)各高校报送申请汇总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求职创业补贴受理初审表》2份(见附件5);

2.公示文件2份;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2份及电子版(见附件6);

4.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5.高校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注: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须提供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招生底册。

(三)材料保管

各高校上报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个人申请材料,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完毕后,退回至高校,由高校负责装订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