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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13 19:09:5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扬州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限制贷款:

扬州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贷后还款资信不良、有连续3期(含3期)以上逾期或到期逾期还款记录的;

(二)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

(三)有其他不良债务的;

(四)申请贷款时单位处于欠缴缓缴状态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

(五)申请贷款时所购商品住房房款已全部付清的;

(六)直系亲属(限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房屋买卖的;

(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八)其他不予贷款的情形。

贷款材料

购房类:

购买一手房住房贷款

(1)、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不低于首付比例的购房发票;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4)、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二手房贷款材料

扬州购买二手房贷款材料

(1)买卖契约;

(2)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

(4)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5)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非购房类:

扬州市非购房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1、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手续、工程预算报告;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3、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异地购房

分别按购房类条款执行,且负责提供卖方账户,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置换商业性住房贷款

1、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3、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

4、银行提供的借款余额清单,加盖银行印章;

5、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拆迁安置房贷款

1、拆迁协议;

2、拆迁安置结算清单;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和住房公积金卡;

4、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拆迁安置房总价款按安置房实际价款减拆迁补偿款后计算。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中心领取或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本人填写,收入证明栏加盖单位公章。

2、借款人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由中心贷款窗口受理。

3、中心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和资信审查,确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等要素。

4、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准予贷款的,窗口工作人员将通知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担保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其个人账户有1年以上缴存余额;

(四)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和贷款逾期不良记录;

(五)在担保期间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担保材料:

借款人提供自然人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公积金卡,并签订担保保证合同。

担保方式:

(一) 住房贷款担保服务中心担保;

(二) 所购住房抵押担保;

(三) 自然人保证担保;

(四) 组合担保。

住房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协议》后,方可为借款申请人提供贷款担保,并在中心指定的银行设立保证金账户,存入中心认可的保证金额度,住房贷款担保服务中心按照中心审批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提供担保,并向中心出具保证函,承担连带责任。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担保服务中心或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借款人连续3期(含3期)以上5期以下不归还贷款本息的,垫付逾期本息;借款人连续6期(含6期)以上不归还贷款本息的,垫付全部剩余本息;

(二)借款期限为一年的,借款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最后还款期限3期仍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垫付全部本息及罚息;

(三)借款人向中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四)借款人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挪作它用的;

(五)借款人擅自出售、转让、赠与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的;

(六)借款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七)借款人死亡且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八)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约定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的;

(九)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借款人又无法落实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新的保证或抵押的;

(十)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经中心和受托银行指出后仍不予纠正,继续违约的。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扬州公积金家庭最高50万的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

扬州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27%;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1、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

3、借款人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还款期限可延长5年。

贷款期限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至退休年龄延长5年)

2.贷款的最长年限,不超过房屋土地使用年限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