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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27 20:38:5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六安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含)个月,职工在购买自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职工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贷款职工个人及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

一、贷款类型

1、购买开发企业的期房;

2、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较大规模小区的二手房;

3、支付住房拆迁补偿款。

二、不予贷款类型

1、购买第三套住房;

2、购买异地住房(六安市辖区范围以外的住房);

3、购买别墅房;

4、购买小产权房;

5、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

6、职工及配偶信用有不良记录的(包括各种住房贷款、其他贷款、助学贷款、各种信用卡)。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根据不同情形还需以下材料:

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根据不同情形还需以下材料:

(1)购买开发企业的期房

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所购房屋的预告登记证原件、开发企业出具的保证函原件;

(2).购买二手房

借款人先提供未过户的卖方房产证原件,待中心确定可以贷款后,再提供买卖双方协议、首付款收据、契税发票和完税证复印件、房屋评估报告;

(3)住房拆迁

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确权证明、预告登记证;

(4)期房、二手房、住房拆迁贷款

除分别提供以上要件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单职工和离异职工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工资存折复印件(或中心认可的收入证明)借款人提供的月收入应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2倍。

贷款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提供资料→“中心”初审、委托银行复核→“中心”审贷会审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中心”签发委贷通知单→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1、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60万元;

2、单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贷40万元;

3、住房拆迁的,贷款额不超过拆迁户的新房补偿款;

4、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以上1 、2款的50%。

贷款利率:

1、当前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年基准利率2.75%;5年以上基准利率3.25%(如遇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2、贷款已发放的,遇到利率调整,于次年的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执行新利率标准;

3、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贷款期限:

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为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贷款首付款要求:

1、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以下(含90?)、90?至140?(含140?)、140?以上的,首付款分别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20% 、30%、 4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90?以下(含90?)和90?以上的,首付款分别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0%和60%;

3、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首套房不低于所购房评估价的50%,二套房不低于所购房屋评估价的60%。

贷款偿还

1、借款人应按月等额还款,若发生还款逾期,按实际执行利率加收50%罚息;

2、借款自批准发放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提前偿还借款部分本金或一次性结清借款,提前结清借款不收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