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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17 13:42:4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南充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同意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预购商品房(期房抵押):

主要资料内容原件复印件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
2
3申请人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2份)
2
4购房地房屋情况证明11
5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1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2
7不少于购房款要求成数的已付款发票
2

购买商品房(以其他房屋抵押):

主要资料内容原件复印件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
2
3申请人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2份)
2
4购房地房屋情况证明11
5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1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2
7不少于购房款要求成数的已付款发票
2
8抵押人房屋的评估报告2
9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
2
10申请人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2份)

2

购买二手房:

主要资料内容原件复印件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
2
3申请人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2份)
2
4购房地房屋情况证明11
5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2
6网签的资金监管协议
2
7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证明
2
8拟交易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2
9拟交易房屋评估报告2
10公积金中心预同意贷款通知书11
11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2
12买受人契税完税发票
2

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按照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审查借款人身份、还款能力、住房情况和个人征信情况,以及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自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管理中心应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贷款,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管理中心复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受托银行的委托基金账户;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限额由家庭单边缴存的可贷35万元、双边缴存的可贷45万元。

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2.75%

五年以上:3.25%

贷款期限

最高贷款期限由30年延长为35年。对临近退休、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的缴存职工,可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0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