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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二手房交易流程和税费规定,珠海二手房要交哪些税

更新时间:2023-08-20 11:44:5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珠海二手房可办理网上预约交税

“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网上预约管理系统”具有“信息共享、网络预审、智能备案、同步监管”的功能,可以让购房者在网上办理交税预约,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网上预约管理系统”优化版上线后,纳税人只需要在系统录入产权人的姓名和权证号码,系统就可以自动搜索并展示出房产的地理位置和面积等信息,同时也会对纳税人填写的信息进行关联填写和规则校验,以确保准确性。

提交完电子资料后,纳税人可以自主预约办理时间和选择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而税务人员也会及时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并短信通知纳税人是否通过审核。此外,该系统还会根据交易信息与登记信息智能判断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引导提示纳税人填写备案登记信息。

珠海二手房买卖都有哪些税费?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不满2年:营业税及其附加=(转让价-原购房价款)×5.6%

满2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房改房、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注:①回迁房的原购房价款可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计算,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如拆迁办)发文明确拆迁项目现金补偿价的,可按补偿价计算抵减。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政府有关部门(如拆迁办)发文没有明确补偿价的,按转让价×5.6%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

②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可按受赠前、继承前或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差额计征营业税及其附加。

2.个人所得税

商品房:个人所得税=(转让价-原购房价款-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回迁房的原购房价款可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计算,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如拆迁办)发文明确拆迁项目现金补偿价的,可按补偿价计算抵减。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政府有关部门(如拆迁办)发文没有明确补偿价的,按转让价×2.25% 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房产如有超出补偿面积的(有部分面积跟开发商购买的)按(转让价-购买价)×20%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除房改房外的其他住房,同时满足自用5年以上和广东省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两个条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房改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建自用住房无法核算成本的,按(转让价×2.5%)计征个人所得税。如纳税人能提供反映住房成本票据的,按(转让价-成本)×20%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