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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8 05:35:1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宁德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那么宁德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宁德拆迁赔偿明细表时如何规定的?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宁德拆迁的相关信息!读者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宁德拆迁补偿标准为准!以下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产考!

宁德市征地补偿,您知道吗?《宁德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里统一征地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如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规范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统一征地工作经费标准等。接下来=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如果您家门口的土地被征收了,值多少钱您知道吗?即日起,宁德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将按照不同区位等级划分片区范围,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安置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不再按征收耕地面积比例安排村级预留发展用地和新村建设用地。

5类片区各地类土地

征地补偿标准不同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将统一征地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宁德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将按照不同区位等级划分片区范围,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安置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

中心城区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方面,5类片区的各地类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各有不同。其中,一类区的分布范围为,蕉南街道;蕉北街道(不在金涵乡区域);城南镇古溪村、塔山村、坪塔村、后山村、岐头村、福洋村、贵岐村、金蛇头村,蚶岐村。水田9.3万元/亩;旱地7.2万元/亩;园地6.5万元/亩;林地4.0万元/亩;未利用地2.3万元/亩。

中心城区留地安置货币补偿标准方面,4个不同区域补偿标准不同,依次为11万元/亩、8万元/亩、6万元/亩、5万元/亩。比如,蕉南街道;蕉北街道(不在金涵乡区域);城南镇古溪村、塔山村、坪塔村、后山村,补偿标准为11万元/亩。城南镇岐头村、福洋村、贵岐村、金蛇头村,蚶岐村;漳湾镇兰田村、下凡村(铁路以西)、马山村(铁路以西),补偿标准为8万元/亩。

此外,宁德市还规范了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并统一征地工作经费标准,及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坚决杜绝

“同期不同价、同地不同价”

意见特别提出,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补偿费用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承诺补偿标准,坚决杜绝“同期不同价、同地不同价”现象的发生。意见有效期为2年,征地补偿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随基准地价两年进行一次调整。意见施行前,已经开始征地补偿但未完成的收储项目用地,且在2016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征地补偿的,可仍适用原有征地补偿政策。

那么,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将如何处置呢?意见明确,意见颁布实施前,根据城市规划,经市政府或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研究,且具备会议纪要、正式批文或书面承诺给被征地村作为发展经营性房地产、市场、商铺等第三产业用地(即原村级预留发展用地)和村民建房用地(即原预留新村建设用地),根据村民意愿,可按货币回购、以地换房、公开出让、村级自建等4种方式处理。

其中,村级自建的方式,原预留新村建设用地建设方案要符合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立面设计要与周边环境相衔接,方可采取村委自主建设方式处理,禁止建设单门独户式住宅。村集体组织利用预留新村建设用地建设公寓式住宅小区,优先解决村民住房困难问题,并在2017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三年内竣工完成,对于无法完成的项目地块或单宗预留新村建设用地少于20亩的,经村委会研究确定后,由政府统一收储回购。

相关规定: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

宁政〔2016〕1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规范宁德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征地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

(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从本意见施行之日起,宁德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按照不同区位等级划分片区范围,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安置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不再按征收耕地面积比例安排村级预留发展用地和新村建设用地;原有村级预留发展用地、预留新村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不再执行。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1、2。

(二)规范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以包干补偿为主,辅以实际清点进行补偿。包干按不超过7000元/亩均价补偿(不含坟墓、房屋建(构)筑物补偿费),由乡镇、街道包干使用。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坟墓迁移、房屋重置价补偿标准详见附件3、4、5,设施农用地建(构)筑物按评估价格进行理赔。

(三)统一征地工作经费标准。征地工作经费包括征地管理费和调控费,征地管理费按照实际征地面积4000元/亩标准、调控费按照征地补偿安置费的5%标准拨付给负责征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统一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为:6元/?,按照经确认的被征收房屋的可补偿面积计算;不足500元/次的,按500元/次结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一次结算,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二次结算。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1元/??月,按被征收房屋的可补偿面积计算;不足600元的按600元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非被征收人的责任,超过约定期限的,按双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