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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岛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3-08-12 17:30:2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青岛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

一、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的法定证件,也是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的主要依据和基本条件。

二、新生儿上户需要的材料。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三、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

1.由新生儿的父母其中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及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向其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2.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只需告诉医院是给孩子上户口的,对方就会知道需要给你复印哪些材料了。复印后,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如果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