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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11 13:38:5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昆明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办理依据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7]34号)

二、办理条件

1、参保人连续缴纳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用人单位或个人欠缴医疗保险费2个月以内补缴欠费的,其连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在欠费期间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2个月以上的其连续缴费年限重新累计计算,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欠费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

3、两险合并实施前参加昆明地区职工生育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生育保险的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4、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生育医疗待遇后,按照补差的方式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5、两险合并实施前参加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2017年6月30日24:00时以前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按原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6、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参保人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三、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2)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休假

2、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包干结算)

生育种类

包干费

顺产2500元
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
剖宫产4000元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人工流产)2000元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600元
放置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450元
摘取宫内节育器150元
输卵管结扎术2000元
输精管结扎术1000元
输卵管复通术2500元
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生育的医疗费用增加500元

3、生育津贴

(1)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天数计发,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计算公式为:

实际计发数=月平均缴费基数(元)÷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按以下天数执行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的产假,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③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④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天数顺延;

⑤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

⑥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天数顺延;

⑦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⑧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

⑨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四、办理材料

1、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2)《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

(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注明是一孩或二孩,未注明的需到当地发证机关出具情况说明);

(8)《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参保男、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材料

(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2)《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

(4)手术记录一份;

(5)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由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摘除宫内节育器的相关材料;

(9)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计划内生育待遇申报材料

(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2)《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

(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注明是一孩或二孩,未注明的需到当地发证机关出具情况说明);

(8)《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参保职工配偶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参保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已享受过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须提供医院的住院结算单(表九)或医保中心的个人医疗报销单原件;

4、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材料

(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2)《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

(4)手术记录一份;

(5)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 由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摘除宫内节育器的相关材料;

(9)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2)《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

(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注明是一孩或二孩,未注明的需到当地发证机关出具情况说明);

(8)《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职工计划生育待遇申报材料

(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2)《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

(4)手术记录一份;

(5)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由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摘除宫内节育器的相关材料;

(9)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时限

1、参保职工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到医保中心经办机构报销生育待遇。

2、参保单位的经办人按参保人所申报的待遇类别,收齐材料后于每月1?10日(节假日不顺延),到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中心窗口交材料。

3、交材料的次月1?10日(节假日不顺延)到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中心窗口领取待遇结算表。

六、注意事项

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发票等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印章,不得涂改。

2、所有的申报材料,除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外,单位在职职工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及填写的相关表格均需加盖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