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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21 07:55:4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白山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白山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白山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白山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1)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3)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二、白山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

办理材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中共江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福泰路4号附近

中共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地址: 临江大街26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白山大街25号

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福泰路4号附近

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临江大街26号

三、白山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奖励费等,应当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以及对经办机构未按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白山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参保单位女职工确诊怀孕后,持医疗保险本、卡、《生殖保健本》、《围产保健本》等材料到医保中心登记并填写《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妊娠登记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

(2)医保中心应及时将孕产妇信息发送到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3)在妊娠期孕产妇可携带医疗保险本、卡和有关证件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孕产妇在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出现妊娠综合症,携带有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4)自妊娠期开始至分娩结束,孕产妇只能在已经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5)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转外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和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医保中心批准后,才能转外治疗,未经允许私自转外的,其医疗费用由个人担负。

五、白山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