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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13 06:32:4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扬州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900元;

2、分娩住院:顺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

3、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

(1)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为400元;

(2)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为7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为1900元;

(4)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2800元。

扬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扬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前10个月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工资*产假月数(顺产3个月、难产3.5个月);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女职工;

(2)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的;

(3)用人单位从参加生育保险之月起缴纳生育保险费从未间断的。

报销材料

必备材料: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结婚证、生殖服务证、出院记录、出院证、住院费用票据、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选择材料:

1、失业女职工:《就业登记证》;

2、男职工:其配偶的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工作无收入的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劳资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初审:承办人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核实材料,材料不齐者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

3、办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核定生育保险待遇;

4、复核:科室负责人符合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及享受待遇;

5、审批: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核定生育保险待遇;

6、拨付:受理成功的于当月25日后至基金管理科领取款项,材料归档,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受理,当月25日后领取待遇

办理费用:不收费

报销地点:

扬州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