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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22 12:46:4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韶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韶关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韶关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韶关市生育医疗费的报销额度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异地生育医疗费的报销额度

参保职工在异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正常分娩2000元/例,难产2800元/例,剖宫产4300元/例,剖宫产同时做其他相关妇科手术5000元/例。实际医疗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

提示:韶关生育保险报销的主要项目是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其中在韶关市生育的市民其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度由妊娠期决定,最长妊娠期的报销额度为3000元;异地生育医疗费的报销额度则由职工的生产方式决定,最低的生育医疗费报销额度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