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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20 09:01:3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湘潭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最近三个月无欠缴记录;

2、 住房公积金缴交职工家庭(申请借款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资金不足,且时间不超过一年;

3、 有良好的信誉和还贷能力;

4、 有中心认可的财产抵押或质押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借款人(抵、质押人)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含未成年子女)、结婚证复印件;

2、借款人(抵、质押人)未婚的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离异未婚的同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3、借款人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申报资料第2页);

4、房产主管部门(包括户籍、购房、工作所在地)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和开具证明的收据;

5、用于现金还贷的借款人银行储蓄卡(优先借款人持有的湘潭市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工资卡、住房公积金银联卡)复印件;

6、已付首期房款收据(购期房)或契税完税证(已办理房产证)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商品房:

1、所购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2、所购房如未办理产权则提供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复印件。

湘潭公积金贷款详细材料

基本材料:

1、借款人(抵、质押人)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含未成年子女)、结婚证复印件;

2、借款人(抵、质押人)未婚的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离异未婚的同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3、借款人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申报资料第2页);

4、房产主管部门(包括户籍、购房、工作所在地)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和开具证明的收据;

5、用于现金还贷的借款人银行储蓄卡(优先借款人持有的湘潭市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工资卡、住房公积金银联卡)复印件;

6、已付首期房款收据(购期房)或契税完税证(已办理房产证)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购期房

1、网上电子备案合同复印件;

2、用于抵押的房产证的复印件(按揭无须提供);

3、以门面、自建房抵押须还须提供国土证复印件。

购现房

1、所购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2、所购房如未办理产权则提供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复印件。

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所购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2、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复印件及按揭贷款余额单。

异地公积金贷款另行提供

1、异地公积金缴存及贷款证明;

2、职工基本情况;

3、公积金流水账。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借款人夫妇双方同时到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提供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贷前面谈(楼盘按揭贷款请将申请资料交开发商统一办理);

步骤二:

签订合同:借款人、中心和受托银行签署《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合同》,借款人办理抵(质)押物登记(冻结)手续;

步骤三:

银行放款:中心拨付贷款资金,由受托银行转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收款账号。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1、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元;

2、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

贷款利率:

2016年度湘潭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二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

(1)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且男职工还贷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

贷款偿还

1、中心在每月15日代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还贷,应扣金额为当月还款额,不足部分在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储蓄账户上于当月20日和25日扣划。代扣之日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次月贷款。

2、提前部分还贷业务,贷款发放一年后,借款人每年可申请一次提前部分还贷,每次还款本金不少于3万元,核减月还款额,贷款年限不作调整。

注:遇节假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