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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13 05:18:5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衡阳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20?(含2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

3、购买自住住房(含商品房、集资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拆迁购房)的:

a、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协议、已支付占购房价款以上的有效凭证、

b、《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证明资料;

4、购买二手房的:

a、需提供新购房《房屋所有权证》,

b、产权部门出具的契税发票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5、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

a、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证。

b、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危房鉴定书;

6、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7、市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咨询:携本人身份证、购建房证明到个人贷款科咨询,领取相关资料。

步骤二:

贷款审批:向公积金服务中心或管理部提交贷款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

步骤三:

签订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合同经受托银行盖章。

步骤四:

银行放款:中心审批通过,同意贷款,中心开具支票,借贷人持支票和其他资料到银行,取得贷款。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2.5;

1、职工按上述公式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2、共同借款人(含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按上述公式计算之和大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借款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大于40万元的,按40万元确定。

贷款利率:

2016年度衡阳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二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

(1)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且男职工还贷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

贷款偿还

1、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月均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应按贷款合同约定,采取以下方式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委托扣款方式:

借款人、管理中心与受托方(受委托银行、借款人所在单位或财政工资统发中心)签订协议,委托受托方从借款人存款账户或工资中代扣偿还贷款。

对冲还贷方式:

符合公积金对冲还贷相关条件的借款人,可每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抵还贷款月还款额。

柜面还款方式:

借款人直接到受委托银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