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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湖南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5 12:19:4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湖南省医保报销政策已经出台,具体细则如何?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取消药品加成

4月1日起,湖南第三批75个县(市)将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除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今年还将继续推进株洲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长沙市第三批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到底,二、三级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含湖南省增补药物)占药品总金额比例分别达到45%、30%以上

提高医保补助和报销比例

,湖南省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120元左右。此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9月底,湖南省将实现城乡居民全省覆盖大病医保,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将达到50%以上。

同时,将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覆盖县域内和试点城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

据了解,湖南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医疗报销范围有了明确规定。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日前出台意见明确:

一般情况下,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一般是乡镇卫生院)应当不低于75%,

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45%。

而根据最新政策,省卫生厅向社会公开承诺实施9大卫生惠民措施中就包括全面推进32个病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报销比例达80%以上等扩大2015湖南新农合报销范围与提高湖南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有力举措。具体为,全面推进儿童白血病等32个病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报销比例达80%以上。

湖南新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

据了解,住院费补偿起付线:一般情况下,乡镇卫生院不超过100元,县级医院不超过300元,市级医院不超过500元,省级医院不超过700元。封顶线:按新农合运行年度住院补偿累计,原则上不得低于30000元。更多2015湖南新农合报销范围、湖南新农合报销流程及异地报销和二次报销等相关信息,参保人员敬请关注湖南新农合网站。为了补充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足之处,建议在新农合的基础上还可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以获取更为全面的保障。

延伸阅读:2017湖南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方案

今年年底前,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将统一整合为湖南城乡居民医保。近日,湖南省政府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将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

如何缴费

明年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570元/人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57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2017年以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等情况,逐步提高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集体和用人单位可对居民及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给予缴费补助。

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全额资助;对纳入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补贴;对已经建档立卡但没有纳入低保对象的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财政补助等渠道给予补贴。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居民以家庭、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积极探索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网上银行缴费、短信提示缴费等便捷的缴费续保模式。每年的8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为平稳过渡,2017年度参保缴费期安排为10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已实施整合的地区2017年度参保缴费期维持原规定不变。

如何报销

待遇统一,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基金

意见提出,要统一保障待遇。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状况、医疗消费水平、筹资标准、物价指数等差异性因素,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建立全省统一的单病种付费报销管理机制,适当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差距,引导参保人员按照分级诊疗的制度规范有序就医。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启动实施后,设置1年过渡期,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差异导致的个案问题。

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保障政策,兼顾普通门诊和门诊大病医疗需求,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15%左右的比例,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基金。门诊医疗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保险甲类药品、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门诊医疗费用,重点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多发病、常见病医疗问题。

全面推行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预付为补充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健全风险控制和费用分担机制。

意见提出,实行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建立省、市两级结算平台和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实现全省范围内就医即时结算。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