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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3 12:29:1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乌兰察布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乌兰察布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乌兰察布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乌兰察布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报销标准

(一)住院起付标准:

1、对于医疗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重度残疾(1-2级)中的参保患者,起付线降低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转区内医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5%,区外个人自付10%。一个参保年度内三级医院二次住院起付线降低100,依次降低但不低于300元。转院医疗机构原则上为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2、在中、蒙医类医院住院的,且使用蒙医、中医有关的诊疗项目、成药、蒙药、中药医院制剂、蒙药中药饮片及中蒙医方面的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5个百分点。

以上所有最终实际报销比例不得超过95%。

(二)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是指剔除各种政策规定的全自费费用、限价材料的超限费用、超标准床位费、个人先行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转院自付等项目之后的部分。

(三)具体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见下表

(四)长期异地居住和异地安置的人员实行异地就医备案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照我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