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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5 12:12:4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绍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绍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绍兴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绍兴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和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所辖服务站(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个医保年度内,绍兴市本级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1、起付标准至5万元:

(1)、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2)、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2、5万元至10万元:

(1)、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2)、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3、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现为24万元。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400元;

报销比例:

一个医保年度内,绍兴市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起付标准4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以下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8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70%。

城乡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0元。特殊病种门诊的起付标准为4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同一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成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8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75%;

(二)未成年人(学生)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85%,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80%;6万元以上至20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95%,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90%。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30%,其中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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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绍兴各区县市的医保局

绍兴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绍兴市铁甲营2号

电话:0575-88907148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绍兴县柯桥鉴湖路23号

电话:0575-84787176

新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绍兴市新昌县鼓山路179号

电话:0575-86240017

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绍兴市诸暨市暨东路58号

电话:0575-87113763

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绍兴市上虞市民中心一路8号

电话:0575-82188599

嵊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绍兴市嵊州市剡城路369号

电话:0575-83184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