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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6 06:03:3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玉溪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玉溪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玉溪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玉溪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缴费标准及方式

参加2018年度玉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缴费方式为现金缴纳。

二、特殊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个人不需缴纳。

(二)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6个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包括苗族、拉祜族、蒙古族、彝族山苏支系和仆拉支系、哈尼族布孔支系)的城乡居民;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由个人先行全额缴纳本人承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再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全额或差额资助。

三、办理参保缴费时间及地点

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2月20日,为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办理期。集中办理期参保缴费的,自2018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地点: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小组、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缴费,非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到长期居住地社区或社保中心缴费。

四、需提供资料

在我县居住的城乡居民持户口簿或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参保缴费。

望广大城乡居民相互转告及时办理,确保能享受2018年度医疗待遇。

咨询电话

桂山街道:15758032698

古城街道:7774382            

平甸乡:7010233

戛洒镇:  7393641          

水塘镇:7990135

者?乡:  7910147          

新化乡:6282972

老厂乡:7660048              

漠沙镇:7881769

建兴乡:7397603            

平掌乡:7710122

扬武镇:7080865

新生儿怎么办理参保及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答:(一)2018年全年均可办理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超过90天办理参保的,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父母双方均参加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凭准生证、出生证、户口薄办理参保,出生当年个人不缴费,随父母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父母参加异地(玉溪市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异地参保证明原件。

城乡居民转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死亡后,已缴纳的个人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

答:集中办理参保缴费期间因死亡等原因需退费的,参保人员家属可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申请退还个人缴费;在日常办理期参保缴费并申请退费的,参保人员家属可在缴费当月申请退还个人缴费。已进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的不予退费。

医疗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普通疾病门诊在哪些医院就医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可以在玉溪市辖区内县、乡、村三级定点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村卫生室5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一级定点医院)3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及其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每次就诊最高支付2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含一般诊疗费)。

参保人员患哪些特殊疾病可以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可以在哪些医院就医?待遇如何?

答:城乡居民医保确定的门诊特殊病有12种:即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肝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帕金森氏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

经评审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可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实行一次起付标准:即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及省外医院800元。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门诊透析治疗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90%。

参保人员患哪些慢性疾病可以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可以在哪些医院就医?待遇如何?

答: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包括16个病种:即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肝硬化(失代偿期)、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60周岁)、活动性肺结核、高血压2级高危及以上(≥60周岁)、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衰II°、III°)、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塞、脑血栓、脑出血后遗症)、癫痫、重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慢性肾小球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病、肾病综合症。

经评审享受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可在一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按病种(重性精神病除外)实行限额支付,医保报销比例为60%。重性精神病按每年2000元包干使用。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个人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如何?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如下表:

哪些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优惠待遇如何?

答: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6个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包括苗族、拉祜族、蒙古族、彝族山苏支系和仆拉支系、哈尼族布孔支系,以民宗局认定的为准)的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院就医,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相应降低200元。

参保人员参加大病保险需要缴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比例如何?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参加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免缴大病保险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和特殊病门诊个人自付医疗费累计(不含生育医疗费和按照分级诊疗规定不予报销的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报销比例如下:2万元(含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含4万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65%;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含6万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5%;6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85%。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患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的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如何?

答: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实行定点就医,尿毒症门诊和住院透析治疗、重性精神病急性期住院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报销90%,个人自付10%。重性精神病门诊按相应的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执行。

哪些疾病属于重大疾病?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如保?

答: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包括22个病种: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儿童苯丙酮尿症(0?6岁)、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尿毒症(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第一诊断符合重大疾病范围(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除外)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治疗方式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纳入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直接进入大病保险,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实行定点就医,尿毒症门诊和住院透析治疗、重性精神病急性期住院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报销90%,个人自付10%。重性精神病门诊按相应的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执行。

参保人员住院生育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区内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包干结算:县级顺产1500元,剖宫产2400元;乡级顺产1500元,剖宫产1800元。市级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最高支付限额:顺产1500元,剖宫产2400元。

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住院的,如何申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答: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住院的,无争议的外伤在定点医院填写外伤承诺书,在定点医院结算;有争议的外伤填写意外伤害审批表,到当地医保中心审批,回到医院结算或到医保中心零星报销。

参保人员因病需要转诊转院的,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答: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的,定点医院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开展双向转诊。转诊时应由首诊医院填写《玉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双向转诊(院)申请审批表》,玉溪辖区内的转诊由就诊医院审批,辖区外的转诊由参保地医保中心审批。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方式如下:(一)玉溪辖区内在定点医院持卡结算;(二)省内定点医院持卡结算;(三)省内住院因特殊原因不能用卡结算的,现金全额垫付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四)持二代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转省外就医的,到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登记后,在当地定点医院持卡直接结算,其他人员医疗费用现金全额垫付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零星报销)。零星报销需提供的资料:本人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收费收据原件、出院证(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玉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双向转诊申请审批表》、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及等资料。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越级诊治的,其医疗费用按正常报销比例的50%报销。

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有哪些功能?

答: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保障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由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是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前提和基础,是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模式和金融服务模式的重要手段。主要功能有:(一)医疗保险的跨省异地结算、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社保信息查询、社会保险缴费、公共就业、劳动关系及人才服务等功能。(二)当前可使用的功能主要是:医疗保险的即时结算(可实现跨省异地结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用缴纳及养老金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