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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1 23:06:0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遂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遂宁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遂宁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8年四川遂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遂宁市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费由每人20元调整为24元,2018年保费调整为每人28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0.5万元调整为1万元,各分段标准和报销比例不变。”现在,城乡居民在一个保单年度内,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按50%?55%赔付;2万元(含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按60%?65%赔付;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按70%?75%赔付;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按80%?85%赔付。“根据具体情况,以后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按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逐年调整。”

大病保险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城乡居民合规自付费用按65%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一)报销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150元;中心卫生院200元;一级及无等级医院300元;二级乙等医院400元;二级甲等医院500元;三级乙等医院650元;三级甲等医院700元;住(转)市外医院800元。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按下列比例支付:

按第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90%;中心卫生院85%;一级及无等级医院75%;二级乙等医院70%;二级甲等医院65%;三级乙等医院60%;三级甲等医院55%;住(转)市外医院45%。

按第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95%;中心卫生院90%;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0%;二级乙等医院75%;二级甲等医院70%;三级乙等医院65%;三级甲等医院60%;住(转)市外医院50%。

累计报销最高限额: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疾病、生育医疗费用)2017年度最高限额为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