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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桂林征兵报名时间及当兵条件政策退伍待遇

更新时间:2023-08-15 13:41:2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桂林征兵报名时间及当兵条件政策退伍待遇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争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和抱负。那么2019年桂林征兵报名时间及报名网站入口是什么呢?本文现代知识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桂林征兵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由于2019年桂林征兵的最新消息官方暂未公布,小编本文整理的为2018年桂林征兵相关信息供读者参考,务必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2018年征兵对象及时间安排

男青年

以本科、大专(含高职高专)、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为主体,重点做好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征集工作,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

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时间安排

8月5日前为报名阶段,8月6日?20日组织体检和政治考核,9月初审批定兵,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完成征兵。

基本条件及征集办法

年龄条件

男青年:2018年年满18?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初中毕业生为18?20周岁;高中(中职)毕业生为17?22周岁;大学在校生(新生)为17?22周岁,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17?24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大学应届毕业生(含在校生、新生)为17?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

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及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及以上。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身体其他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其他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入伍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1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男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参加兵役登记及报名

①8月5日前,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完成报名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大学生同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费补偿代偿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证》。

②对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及报名有困难的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现场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外出务工青年可由亲友代报名(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当地武装部的通知及时返回参加体检、政治考核。高校新生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详见本资料《高校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

参加体检

8月上旬按照乡镇(街道)武装部的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到乡镇(街道)征兵体检站参加初检(已在学校报名参军的桂林各高校大学生可在放假离校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者预先定兵)。8月中旬,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初检合格人员到县(区)征兵体检站参加总检。

接受政治考核

经过体检且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征兵机构的政治考核。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办理入伍手续

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被批准入伍的青年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青年接到入伍通知书后,要按规定转党(团)关系、调取大学(高中)毕业生档案交兵役机关一并装入新兵档案。9月中旬,新兵按兵役机关安排分批补入部队。

女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参加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

6月中旬至8月5日,女青年应征须登录“全国征兵网”参加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平台审核。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已放假离校的学生可直接交县(区)武装部先审核)。高校新生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详见本资料《高校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

参加政治初审和体格初检

市征兵办从“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并通知送检对象参加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将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考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主要测试5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

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市征兵办从“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并通知送检对象参加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将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考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主要测试5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

接受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区)征兵办组织实施。参加政治考核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向市征兵办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审定新兵

对学历、年龄、体检、政治考核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9月中旬分批起运补入部队。

参军相关优待政策

义务兵经济补助补偿

以2017年恭城县为例,义务兵服役两年,最多可享受七项经济补助补偿。其中,高中、初中生最高约8.66万元(享受1-4项),大专毕业生最高约11.5万元(享受1-7项),本科毕业生最高约12.5万元(享受1-7项),且逐年增长。上述金额由县(区)政府和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疆)兵和立功增发部分,以及部队其他发放补助,士官另行计算。具体七项补助补偿项目如下:

1.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县(区)政府发放优待金。以恭城县为例,2017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2695元,两年共2.5万元(各县(区)具体发放标准咨询当地武装部,由入伍地县级民政部门逐年向义务兵家庭发放)。

2.部队津贴。义务兵两年间,第一年列兵全年津贴10200元,第二年上等兵全年津贴11400元,两年合计约2.16万元(由部队逐月发放给本人)。

3.退役金和退伍补助费。义务兵退役时,部队发放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年,退伍补助费2000元/年,两年共1.3万元(由部队发给本人)。外加发放1个月津贴、医保等1690元(退伍时部队发给本人),转移支付养老保险16520元(由部队转到安置地地方社保个人账户),总计3.1万元。

4.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广西全区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义务兵按照4500元/年标准发放,两年共计9000元(退伍时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发给本人)。

5.大学生学费资助。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如:3年制大专毕业生最多可获学费补偿款2.4万元,4年制本科毕业生最多可获学费补偿款3.2万元,入伍后3个月内由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发放给本人(银行卡)。

6.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桂林市政府从2016年1月起,给全市各县(区)批准入伍的本科生发放6000元、专科生发放4000元一次性鼓励金(新兵补入部队前由县(区)民政部门发给本人)。

7.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毕业生)参加征兵体检补助。桂林市各县(区)从2016年1月起,给应征参加体检的大学生发放体检补助,按2天计算,每天不低于100元(在完成县(区)总检后由县(区)民政部门发给本人,高中(中职)毕业生在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后补发)。

士兵报考军队院校转干

参军的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现役满1年后(截止当年6月30日),且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不超过23周岁的,可以报考军校,经考核被录取,完成军校大专或本科学历教育后,转为军官。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可享受:①国家学费资助;②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③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其中,国家实行学费资助,本(专)科学生按每学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按每学年最高12000元标准执行,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的,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①退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现行标准4500元/年);②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县级以上民政安置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③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④用人单位招录或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⑤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应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入工龄。

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政策

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大学生参军优待政策

大学生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1.本科毕业生士兵可在部队提干。三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经部队考核合格的,可直接提拔为军官。

2.设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3.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6.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7.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8.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9.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成人高校),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0.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1.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2.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3.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直接获得学分。

14.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5.桂林市定向招录。桂林市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考比例不低于全市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6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的20%、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计划的10%;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职工时应拿出不低于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16.桂林市对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校生、毕业生)参军给予经济补助。①报销路费。大学生返乡、返校并在桂林市内县(区)报名应征,按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报销往返路费;同时给予体检期间生活补贴,按2天计算,每人每天发放标准不低于100元。②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对在桂林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其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6000元,专科生每人4000元。